离婚以后的债务如何办理(离婚以后的债务如何办理分割)

法律知识 2025-07-09 5
离婚以后的债务如何办理分割说明:
  1. 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

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

首先要确定好,这些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你无需偿还。那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只有三种方式可以认定,第一种是共债共签,第二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第三者是用于共同经营。除此以外的其他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

因此,离婚时对方突然提出很多债务也不必太担心,咨询律师应对处理即可。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离婚后要不要承担债务,取决于你们的债务情况。如果有认定为您的个人债务的部分,你是有义务个人承担的。如果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找您或者您的前配偶任何一方要。即使你和你的前配偶有约定,你们的共同债务由你的前配偶承担,但是这个约定也只能是你们内部的约定,对内有效,对外无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您要债,只是您可以依照你们的内部约定向您的前配偶追偿。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要看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来决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

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婚内一方借款,是夫妻一人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还要看证据。

因此,当夫妻离婚债务纠纷时,首先还是考虑,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哪些债务是共同债务。如果是属于个人债务的,那另一方即不用承担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如果夫妻是在法院提起离婚,依据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