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现在好多小公司招人都不提签合同是怎么回事?这样下去会怎样?
现在正常用工不签劳动合同的老板不是装“傻”,就是真傻。
- “装傻”的是想通过不签劳动合同逃避责任。今年5月,我接到一个劳动者的咨询案例:他在一家小型装饰公司做业务,工作3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老板也没给发过一分钱。而且,像他这种情况的人公司有好几个。通过了解分析,基本可以断定老板就是想通过不签劳动,逃避工资、社保等责任,让员工白干2—3个月的活。面对这种情况,建议劳动者采取以下办法:
- 整理在公司工作过的证据,比如胸卡、工作服、考勤记录、公司安排工作的信息等等。
- 联合其他和你情况差不多的同事,人多力量大。
- 先到公司注册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出面与公司核实、协商。协商未果,可提起劳动仲裁。
- 真傻是不懂劳动合同法,不知道不签劳动合同可能产生的问题。
- 公司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2倍工资。
- 老板以为与员工口头约定,就相当于双方达成了共识,结果员工反悔,反告公司不签劳动合同。
无论是公司,还是劳动者,都应该认识到:劳动合同是对双方的保护,双方都要有签合同的强烈意识。
为什么还有很多公司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还有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这些公司也可以这么说,基本上求职者和老板都不懂什么劳动合同这个概念,或者说企业很想规避这方面的责任吧。
一、对于劳动者而言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注意:大家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
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干了很长时间再对你进行起诉,申请劳动仲裁会赔偿两倍的工资。企业还要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而且如果该员工在单位工作了,有一段时间,他随时离职,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
謝邀!
为什么很多公司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我觉得我原因有二:
1,公司规模小。
有些所谓的小公司,只是一个夫妻店或者一个档口,这种店基本很少签劳动合同。要不要你,全看老板心情。
2,你还没有达到公司的用人标准,随时有被炒鱿鱼的机会,所以公司不会和你签劳动合同!
这个问题可以从多个方面回答:
1.公司不正规,老板不知公司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风险存在。
2.小企业老板不懂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根本没有公司应与聘用人员签劳动合同的说法。
3.故意不与员工签合同,认为我没和你签合同,想用你就用,不想用了就走人,不受法律约束。
4.不知如何制定员工劳动合同,怎么签?
本人在中型企业工作,企业内员工分为直营和外包两种,直营人员是百分百合同制,而外包人员则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甚至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们不属于公司,而是下属于若干私营老板,没有劳动保障。
很多公司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本人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1.抓住劳动力多,员工工作难找的心里,单方面不给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只需要每人交个简单的意外险,就有的是人为其工作
2.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如果公司根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就需要交相应保险,公司不同交付种类也略有出入,但多为五险一金或五险。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自然不需要给员工交保险,这会省下非常大的一笔开支。
3.劳动合同中对工人工作时间有明文规定,超过标准时间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日加班1.5倍,周末和节假日加班则需要支付2到3倍工资,如果没有合同约束,用工单位可以克扣工人加班工资,又可以节省部分费用。
4.有些非正规单位,特别小型私营工厂,因为公司经营或加工订单不稳定,往往分为淡旺季,旺季大量招工,淡季再大量减员。如果签署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要支付双倍补偿金的,但招工时不签合同,企业就认为可以随时辞退员工,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私营老板和员工法律意识淡薄,老板认为不签劳动合同多好,能省钱就行,反正没人管;员工则认为有个工作不容易,能开工资就行。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维权,无合同的约束,就造成了克扣和压榨工人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6.可能多数人认为还应该是某些监管部门监管不力,但是如果采取强制措施,很多微型企业可能破产或无法维持,这就会造成多数劳动力无法安置,地方失业率增加,所以国家也在积极的给企业降税减负。
用工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其实也要承担很大风险,随着劳动法律的不断完善,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发生此类现象,可能要承担双倍工资,补交社会保险,有关部门的罚款,或者停业整顿。
同样的,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的,不承认劳动关系,任意辞退等情形,无法保障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有相应解决办法:
1.证明本人在该单位工作,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工资单,甚至证人都可以,这点相对简单。
2.根据劳动法,用工单位自用工日起满一年未与工人签劳动合同,视为已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3.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工单位不单要支付相应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的,应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约,还要根据年限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以上为个人见解,仅供参考,希望大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你懂的!有此类情况发生还是应该多咨询相关律师或法律仲裁部门。
希望大家多关注评价。
主要可以说成两方面的原因:
1.公司方面,可以存在欺诈、特意等主观因素,因为这样可以减少公司的开支。也不排除,因为公司规模小,而还没有正式和顾员签劳动合同。但是,这种做法都是不正确的,除非员工不计较这些。
2.员工方面,可能由于自身考虑不想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综合上述,为了自身和公司的利息在发生冲突时,自身的利益不被损害,就算公司没催你签,你也要及时找相关部门补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