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第几次签为长期(劳动合同第几次签为长期合同)
劳动合同几年后可以转长期?
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是2008年之后,连续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几次劳动合同或者几年才算长期合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根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要满足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劳动者未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情形。
企事业单位合同制员工,需要签几次后才能转为“长期合同”?
企事业单位合同制员工,需要签几次(合同)后,才能签长期合同?
事业单位单位的工作人员分两种,一种是编制內工作人员,一种是编制外工作人员,两种不同人员的管理合同也不一样。
事业单位编制內人员实行的是聘用制,目前是按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来调整相关关系,工作人员与单位订立的是聘用合同。
编外的工作人员实行的是劳动合同制,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个人与单位订立的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期劳动合同,没有“长期合同”这一概念。
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工人,适用的法律是劳动者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保障法。就是说,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工人,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劳动合同等,都是按以上三个法律来调整,如同企业职工一样。
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过两次固定劳动合同后,或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工作满10,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只要老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也是照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