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结婚证离婚要退彩礼吗
已领结婚证,如果离婚女方彩礼要退还男方吗?
第一,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已经结婚时有条件返还的。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按照这条的规定,你们已经结婚而且也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只要彩礼给付没有造成男方的生活困难的,就不符合返还的条件,当然不该还。第二,关于孩子,一定要慎重!如果确实没有办法在一起,还要考虑一下你自己的身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没有问题,可以拿掉孩子。孩子4个月了,引产术是比较伤害身体的,听听医生的建议再决定吧!如果你拿掉孩子是不是你的过错,关键在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离婚,还有对方对孩子的态度等因素来综合判定。不一定就是你的过错。
拿了结婚证后又离婚,彩礼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规定:领取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离婚彩礼不会退还的。除非你没结婚,解除婚约关系可以提出退还彩礼。哪怕结婚后你没同居,法律已经确认你领了合法同居结婚证,说明正式生效确定可以生儿育女的同居。打官司是认结婚证不认你所讲的话,这彩礼你要不回来了。
能退就退一点呗,要是想完全退回是不可能的。除非新娘家愿意,要是女方实在不愿意退一分钱,那也没有没有办法的事情,搞到最后可能只有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了。
我们厂里也有一个大龄剩男的老员工,前段时间回老家去相亲,然后相到了一个女孩子,两个人谈婚论嫁的时候。是先在老家摆酒订婚的,然后男方就给女方家5万多块钱定金。两个未婚夫妻在一起了一个多星期后。女方说男方骗她说是在市里面买了一套房子,然而那套房子是在县城里面买的,因此两家对于婚事双方争执不休,谁也不肯让步,到最后未婚妻就回娘家了,说什么也不肯嫁给男方,彩礼也一分不退。说是她自己跟男方订了婚,而且被睡了一个多星期,名声在她们那里已经败坏了,说什么也不肯把5万多块钱订金退给男方。
大龄剩男回到我们厂里上班后,就把他订婚这件事,跟我们所有的同事都说了,一直不停的在跟我们抱怨说,他未婚妻不肯把5万多块钱定金退款给他,说什么他都不能答应……而我们厂里的某些女同事也说,如果把定金全部退给你,那人家女孩不就被你白睡了吗?订金是不可能退的了。
怎么说呢?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一定要选对人,不然仓促结婚,就是这样的后果。
感谢邀请,
这种情况很不好说,婚是你同意才结的。离婚你也同意离的,那彩礼不是你自愿给的吗?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人家也不算是骗婚,如果是骗婚人家就不会跟你领那个证,直接就跑路了,还用跟你这么麻烦的办离婚吗?
人家女孩应该是看你,还没开始生活就这么不为她考虑,一家人站在统一战线上,估计是对你寒心,你也没有多爱她,她怕以后住在一起不好过,这情况你俩都有责任,不是单方面的。
至于彩礼,国家也没有明文规定,退不退就在于你们俩协商了,退,你幸,不退,你也没啥好埋怨的。
两个人曾经爱过,因为家庭的矛盾导致分开,也是挺可惜的,希望能够好聚好散,毕竟以后都要生活。
这个问题又是出在老人要和儿子一起生活,而产生媳妇不同意闹离婚的问题。
我很想对老年人们说一下,时代不同了,干吗老两口非要打扰小两口的生活呢?不要总抱着养儿防老,如今是养儿啃老,要把这个现实问题搞清楚,否则儿子生活是很难幸福平静的。
法律规定婚前收了彩礼而没有结婚的,彩礼要退还,结婚了而没有共同生活的彩礼也应该退还。
你家的情况属于第二种,结婚了而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彩礼应该退还的。至于女方说自己被睡了不退还彩礼,我觉得男女在一起的亲密行为都是在自愿而平等基础上所为的,谈不上谁睡谁,互相身心满足好吗,男方又没有强行逼迫她发生关系,她这个理由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考虑到女人天生弱小,可以双方协商适当补偿她一点,我觉得她应该退还大部分彩礼,否则男方走法律途径解决,她更是一分钱也拿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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