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孩子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

法律动态 2025-07-27 2
你还在问离婚之后孩子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今天给大家分享离婚之后孩子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的知识,有什么疑虑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和老婆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判给女方了,该如何要回来?
  2. 离婚协议把孩子抚养权给父亲了,母亲还能要回抚养权吗?
  3. 协议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后悔的情况下还有可能要回抚养权吗?
  4.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我,我如果不想要怎么办?

和老婆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判给女方了,该如何要回来?

1. 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可以私下通过协议变更,签订好《抚养权变更协议》即可。
2. 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但要注意了,抚养权的变更是有条件的,比如一方没能力继续抚养,或者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等。

当然了,选对律师很关键,我团队做过很多成功变更抚养权的案例,这不,最近刚收到的一份胜诉判决书,就是在同时满足三个不利条件:1.孩子未满八周岁;2.之前协议离婚时约定抚养权归对方所有;3.孩子长期与对方生活的情况下,依旧帮我方当事人成功变更了抚养权。

其实只要真心对孩子好,谁养就一样。你条件好,可以多从物质上丶精神上给孩子以帮助,将来孩子大了,会知道好歹的。

关心孩子,爱护孩子不一定非要在自已身边才好,以后孩子的学习,工作多给予帮助和指导也是一种爱的方式。即使孩子跟着你,他要去住学校念书,将来要工作,这都不可能老呆在身边。对孩子争来争去,实际是对孩子的最大伤害。

第一,如果你的条件更好、更利于孩子的教育和健康成长,那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第二,女方条件不适合再抚养孩子(比如有疾病、无力抚养等),或者女方不尽到抚养的责任、打骂虐待孩子等,你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判定抚养权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孩子跟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女方条件更有利或者孩子还太小,离不开母亲,那么你很难争回抚养权。其实做为父母,更应该要从孩子的健康成长、教育方面考虑,不要意气用事!

离婚协议把孩子抚养权给父亲了,母亲还能要回抚养权吗?

我也想问这个话题。因为我们那有一对夫妻协议离婚,夫妻俩有两个小女孩.离婚前母亲想要一个小孩.孩子父亲说俩个孩子分开不好.放他那边养,可以节假期间可以看或接走,母亲又没有多考虑认为是对的,就放弃扶养权协议离婚答应。后来母亲想看孩子男方就找各样理由不让看。请问这母亲上诉还能要回孩子吗?

在法律上,你这属于变更抚养权的要求。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法院在处理变更抚养权案件时,一般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充分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尊重有识别能力子女的意愿,尽可能减少因父母离异对子女的心灵造成更大创伤。

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要回。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要回抚养权:

(1)扶养人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扶养人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而是否能要回,关键问题是,当事人有无有利的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其中,十岁以上的孩子,他自己是否愿意很关键。

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根据能否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主要判断依据。如果当事人能举证,对方经济条件不好,有赌博吸毒酗酒等恶习,以及孩子愿意跟自己等,则有利于要回抚养权。

虽然法律规定离婚后能再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另外一方不同意也很麻烦,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精神,保护子女利益是其基本原则。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变更都应该考虑这一基本原则,只要是对子女有利的,就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也就是说,由谁抚养子女好就由谁来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正是秉承了这一基本原则和精神,但是这些情况基于另外一方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或者孩子10周岁以上能够自己选择自己归属,这样子的情况更加好要回孩子的归属权,不再这些情况之内估计会麻烦。

协议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后悔的情况下还有可能要回抚养权吗?

正常情况下,协议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之后在后悔的情况下,没有可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大多数家庭的孩子都归女方,主要是由于妈妈更适合扶养孩子,妈妈更懂得孩子的需要。

除非妈妈有了违法犯罪的行为,被判入狱。孩子无人照顾而导致变更抚养权,否则的话,不会将孩子抚养权变更给男方的。

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抚养权认定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离婚时男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是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来进行处理的,双方需要履行各自的职责,但后期如果发现承担抚养权的一方不具备抚养条件的,对子女的成长造成了不利的影响的,那么就是需要变更抚养权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我,我如果不想要怎么办?

您所提到的问题其实是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变更问题。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您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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