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如何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
独生子女,爸爸死在奶奶前面,现无法继承全部遗产,怎么办?
可以肯定地说,像题主这种情况,是无法继承到父亲的全部遗产的。父亲留下的这栋房子,如果要过户到题主名下,必须分给姑姑和叔叔一定的份额。有人说了,叔叔和姑姑是父亲的兄弟姊妹,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是不应该继承遗产的,也就是说,题目父亲去世,题主、题主的母亲和题主的爷爷奶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叔叔姑姑无关。但是,要知道,本题中,题主父亲先于题主奶奶去世,奶奶做为父亲的母亲,是有权继承父亲一部分遗产的,现在,姑姑和叔叔所要的,只是奶奶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中的一部分。
如果大家感动混乱,我们举一个例子,从头捊一下。我们姑且给题主父母亲的这栋房子作价180万。那么,这栋房子题主的父亲和母亲各拥有90万。题目父亲去世后,按照本题所给的条件,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题主(死者子女)、题主母亲(死者配偶)、题主奶奶(死者母亲,死者父亲本题没涉及,应该是先于题主父亲去世)。那么,题主父亲留下的这栋房产,就应该由题主、题主母亲和题主奶奶各得题主父亲拥有房产那部分的三分之一,所就是90万的三分之一,这样算下来,题主奶奶应该占有30万的份额。
那么,现在想把这房子过户到题主名下,如果题主奶奶还在世的情况下,题主要给付奶奶30万。但是,现在题主奶奶也已经去世,这30万相当于题主奶奶的遗产。由于题主奶奶的丈夫也就是题主爷爷已经去世,题主奶奶的父母自然也早已去世,继承人就只有题主奶奶的三个子女,即,题主的父亲、叔叔和姑姑。那么,这30万,就由题主父亲、叔叔、姑姑各继承10万元。而题主父亲已经去世,这10万元由题主代位继承。这样的话,叔叔和姑姑各得10万元。也就是说,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子值180万,题主应该给传叔叔和姑姑每人10万元,这样才能顺利地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当然,这180万,只是我们一个假设,根据这个比例算下来,也就是说叔叔和姑姑各得房产的18分之一,统共要分出18分之二,也就是九分之一出去。现在母亲已经放弃了所有继承和自己原本有的二分之一份额,如果姑姑和叔叔自愿放弃他们各自的18分之一,签字放弃,那题主就可以如愿以偿了。但本题叔叔和姑姑 不放弃,这样的话,那就没有办法让题主得到父母的全部房产了。
这也不用气愤,也不用不服气,虽然是题主父母的,但是题主父亲先于题目奶奶去世,奶奶自然有资格继承父亲的一部分财产。所以,只要叔叔和姑姑不放弃,那就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找钱给叔叔和姑姑。不过,叔叔和姑姑这样做,真的是不够明智的,通常一栋房产也就几十万的价格,在小城市,恐怕90万的房子就比较少见了,从侄子手中抠去几万元,真的就好过了吗?只能把亲情全部破坏掉了。最后,我们只能说,这样的叔叔和姑姑,少找,以后就不必上门了。
从法律上说你确实需要补给他们一部分,不过这个份额可能非常少。
因为你说都没有遗嘱,那么就是法定继承,现在根据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则,我们来做一下数学题。
首先你父亲去世,留下的这套房子,如果是婚后财产,那么有一半要分给你妈,能用于继承的只有另一半份额,即1/2套房子。
(如果这套房子是婚前财产的话,那么就是整套房子都可以用于继承。剩下的算法下面都是一致的。)
根据民法典以及以前的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父母,配偶,子女。你的描述中似乎没有提到爷爷,可能爷爷已经在父亲之前去世。那么你父亲去世的时候,法定继承人只有你,你妈妈和你奶奶,仨人平分你父亲那半套房子。这样也就是说留给你奶奶的只有1/2×1/3=1/6套房子。
(如果父亲去世的时候爷爷还健在,那就是四人平分,即1/2×1/4=1/8套房子。)
然后你奶奶去世了,这1/6套房子属于奶奶的遗产。你提到了叔叔和姑姑,没有提到别人,那么我姑且假定你奶奶去世时她在世的子女只有你叔叔和你姑姑两个人。
你父亲本来也属于你奶奶的法定继承人之一,但是因为他死在你奶奶前面了,所以这时发生代位继承。换句话说,就是你代替你爹去继承你奶奶的遗产。
这样算下来,你奶奶去世的时候,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你、你叔叔、你姑姑。也就是说你奶奶所有的那1/6套房子,由你们三人平分。每人应当分到1/6×1/3=1/18套房子。
综合上面算下来,你叔叔和你姑姑应当各拥有1/18的房屋份额。
所以,如果要房子全都登记在你名下的话,你确实需要给他们适当的补偿。每人补偿的数额就是房产价值的1/18。两个人加起来就是1/9。
讲完。
您好!
只能告诉题主:认了——叔叔姑姑来分,完全“合法”。
法律明确支持“转继承”——所以,题主的叔叔姑姑必定能分得;但是提醒题主注意“代位继承”,尽可能减少损失。
叔姑分房的合法性
题主面临的情况,就是前段时间网上流行的“独生子女不能完全继承父母房产”说法的一个真实写照:按照现有继承相关法律规定,题主遇到的问题,无解。
- 题主父亲先于奶奶过世,那么题主父亲过世之后,奶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了题主父亲房产的部分继承权。
- 题主奶奶过世之后,这个继承权,又由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题主的叔叔、姑姑。不要忘记——题主的父亲也在其中。
整个过程,特别“合法”——涉及到的继承人,全部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能说他不合法么?
但最大的缺陷,就如题主的质疑:自己家的财产,却要几个不怎么联系的亲戚来签字、来分。只能遗憾的告诉题主:这个“缺陷”,法律不管。不管、再加上诸多实践判例,可以理解为:法律是认可的。
向谁说理去?
注意“代位继承”,减少损失
唯一能提醒题主的是:计算好叔叔、姑姑们的份额,别分多了。
特别要注意上面的标粗字样——奶奶继承的题主父亲的份额,再转下来的时候,题主的父亲也是要分得份额的,虽然父亲早逝。这个份额,由题主代位继承。
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假设:房子属于题主父母,各自一半。题主的奶奶有父亲、叔叔、姑姑三个子女,爷爷早于父亲过世。
父亲过世之后,题主、题主的母亲、奶奶各自继承1/2中的1/3,即题主奶奶有1/6份额。
奶奶过世之后,这1/6份额,由她的三个子女平均继承,各自继承1/18(注意:不是仅由在世的叔叔、姑姑两个人继承)。其中,题主父亲那1/18,由题主代位继承。
至于份额要不要折算成钱给叔姑,这个看协商的结果。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该情形属于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因此在上述情况下,由于爸爸先于奶奶去世,且没有遗嘱,所以爸爸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就有配偶、父母、子女,在爸爸先去世的情况下,那他的遗产其父母也就是你奶奶也是有继承权的,但是由于你的奶奶也去世了,那么你奶奶的继承人就代位继承了你爸爸的遗产,也就是说你奶奶的子女,也就是你的叔叔和姑姑也有权继承你爸爸的遗产,这是源于法律的规定,因此没有办法来规避,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你的叔叔和姑姑的继承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过在继承的份额上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也就是你父亲的遗产分配偶、父母、子女,他们这有父母也就是你奶奶的那一份,所以分好相应的份额就可以。
法律顾问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家里亲属关系较为复杂,那为了避免去世后出现许多亲戚来分遗产的情况,一定要写好相应的遗嘱。
爸爸死在奶奶前面,奶奶就要继承,爸爸的1/3遗产,因为爸爸死的时候。家庭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有妈妈的一半,另一半,有妈妈,奶奶,和孩子共同继承。也就是说,奶奶要继承家庭的1/6财产,现在奶奶死了,这1/6财产,就应该由,奶奶的子女,也就是叔叔和姑姑们继承。没有别的办法,只有估价,付给他们。
关于子女如何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