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证据怎么来收集
循证医学的证据主要来源于?
循证医学的原始研究证据来源是主要是:直接在患者中进行的、单个的有关病因、诊断、预防、治疗、康复和预后等研究的第一手数据,经过统计学处理、分析总结后所获得的结论,主要包括单个的随机对照试验、交叉试验、队列研究、病例对照研究、非随机同期对照试验及叙述性研究等。
医疗过程中如何保全证据?
1,保存好患者的门诊病历、诊断书、检查报告单、收据2,对医院保管的资料进行复印,包括住院病历和由医院保管的门诊病历等。也可以在向法院起诉前或者起诉后申请证据保全。3,《民事诉讼法》规定:第八十一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被人下毒,没有直接证据该怎么举报?
我也遇到这个问题,投毒(好几次,从最初的农药到如今的不是毒的毒药)的人很内行,似乎很懂医学,也很懂法律,恰到好处----制病且会逐步加重,但一时半回儿死不了,我胃都看三年了,明明好多了又突然加重,就胃来说上次做胃镜是轻微胃炎加螺杆病菌,连吃两周医院开的药感觉病突然加重,胃几乎不动了,几乎啥都不能吃,气味特难闻,连忙再做胃镜---高度糜烂,为了不打草惊蛇我背着所有人偷偷的往返千里之外的银川中医研究所治疗(期间门加了双锁,窗户用胶带粘上,药剂都是药店熬好打包密封的),经过两个月治疗总算保住了命,前段时间做胃镜高度糜烂没了--胃炎和轻微糜烂,可最近几周又不对了,我知道是谁投的毒(不一定是毒药,一定是能制病的药物,也许是几样西药片配制的)的人,这伙人傘也不小不少,又木足够有证据,也报过好几次(包括被偷走的U盘,移动硬盘,手机内存卡,书稿,20多份名人书信,家里电脑安装黑客软件远程操控,可能带毒的内衣内裤,绑架等),每次都碰壁,很无奈。
投毒绝对的刑事案件和杀人、放火好有一比,只是你没有证据。
当然,如果投毒给你造成的后果相当严重,不论水中投毒,毒死鱼塘里鱼或喂养的鹅鸭等;
还是毒死猪马牛羊牲畜;农村因为产生矛盾纠纷,还时有耳闻打药毁了人家庄稼的;
都可以到当地的派出所公安部门报案、备案;
然后,你再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你手里掌握的蛛丝马迹线索。
比如,你因为什么和哪些人结仇积怨的;
你又因为什么和哪些人产生过矛盾纠纷,得罪过什么人。
这些都是值得你怀疑的对象,也是你最了解,最清楚的。
你掌握的情况越清楚,提供的线索越多。
就越有利于公安机关尽早破案,将不法之徒,早日绳之以法,挽回弥补你的损失。感觉说的有道理,请点赞关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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