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完毕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且已经签收,接下来要怎么做?是继续上班到最后一天吗?
如果解除理由合法,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对解除有异议,拿到解除通知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撤销解除通知,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从解除之日到实际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
我是窦娟律师,如果对我的回复满意,欢迎关注转发点赞。
谢谢邀请!
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且己经签收,接下来要什么做呢?
首先,要看看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什么经济补偿,一直以来单位是否为你办理了社保。
不管用人单位因何要原因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既然你已经签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说明你已经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所以你无法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可以考虑的只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天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递交给你,用人单位得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但是,如果你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你无法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然后再看看自你参加工作以来,单位有没有帮你办理有关社保手续、费用是否交清。没有办的要求补办,没有交清的要求交清,然后要求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你当然要上班到最后一天啦,也就是必须上完解除劳动合同那一天。
你必须在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内到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让用人单位开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返还你的档案。并在你离开之前移交完所有手中工作,向单位移交单位给你支配的工作用品。
我是西门迎风,不知我的回答能否帮助到大家,欢迎到评论区留言。
记得点赞+关注喔
本文为西门迎风原创,欢迎大家头条里转发,头条外转载请标明出处,违者必究。
【大凡田职场e洞察】观点: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题主并没有说清楚,这种解除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针对两种不同的情况,其处理的办法也是不一样的,这里分开说明。
1、合法解除
合法解除的,题主就要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获取应得的工资及其它所得。有补偿金的就获得补偿,没补偿金的就不要去强争了。
合法解除有好几种情况, 比如说单位经济性裁员的,员工能够获得补偿金;再比如说,员工不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以后仍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单位提出解除那么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遭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没有必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既然是合法解除的,只要单位同意,那就完全没有必要继续上班到最后一天的,是没有意义的。
2、违法解除
如果是口头违法解除的 ,题主可以继续坚守岗位,以预防用人单位出尔反尔,说话不算数,而让自己蒙受损失。直到自己有了违法解除证据后,就可以不去上班了。
如果是书面收到了违法辞退通知,那么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获得赔偿,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这种情况下,根本不用去上班了,更不用说上到最后一天了。
违法解除也有很多种情况, 比如说医疗期满以后不能胜任原岗位,也不能胜任新安排的岗位的,如果这个新安排的工作( 工作强度加大的)本身它是不合理的,这种调岗就是不合法的 ,那么这种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违法的。 虽然违法解除了,就要支付赔偿金。
认为员工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然而单位的规章制度本身就是无效,那么这种解除也是违法解除。至于怎么样的规章制度才是合法有效的,请收看我的辞退专栏第2节,讲的一清二楚。很多劳动者都认为用人单位的制度都是合法的,却不知较多的都是无效的,上了很多当 ,吃了很大亏,赔偿金可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呀,但有的劳动者反而一分钱也没有拿到。
3、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和第87条执行。
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进行计算,工作半年以下的补半个月,工作半年到一年的补一个月。 比如工作3年3个月的就补3.5个月,工作5年8个月的就补6个月。
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拿到赔偿金都就不能拿补偿金,二者只能拿其一。
如果还是不会计算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关注我以后,收看我的辞退专栏第7节,里面有劳动法条的讲解和具体的计算举例,一学就会。 每一个劳动者都必须要会,那定是你的切身利益。
动动手指【关注】我,劳动纠纷处理专家,人力资源咨询顾问,每日分享职场洞见,戮力为职场维权和进阶插上翅膀。越分享,越成长!喜欢就点赞,爱就转发!真心感谢你的莫大鼓励!
如果公司提出要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时,特别要注意不要乱签字,即便是签收也要注意公司玩套路。如果在签收后,要继续上班到最后一天吗?我们要结合以下具体情况来看。
公司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签收要注意哪些问题?
实际上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履行送达义务即可,并不一定需要另一方签收。无论是员工主动辞职,还是公司辞退员工均是如此,能够证明送达就行。
那么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常常会利用“签收”来套路员工,主要有以下几个值得注意的方面。
一、在签收的书面材料上,暗地里加上一些对员工不利的“条款”,比如“员工对工资、加班费无异议”“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等等,如果员工不注意,签了字,那么后面就非常被动。
二、在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前,会忽悠员工先写辞职单之类的。
三、在公司正式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前,口头告诉员工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了,明天就可以不来上班了。如果员工轻易相信,就很容易被套路了。
已签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接下来要如何做才有保障?
一、先要拿到这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确保上面盖了公章,并且保存好。
二、确认在签收时,要确定在签收的材料上面没有任何敏感的字眼,特别和解除劳动关系事由、工资、加班费等劳动权益相关的。
三、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给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即可,员工并不需要在另外写辞职单之类的。如果涉及到工作交接的签收,也一定要记得看清楚上面不要有敏感的字眼,否则不要签字。
四、看清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的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在这个日期之前,你必须要正常去公司上班到最后一天,千万不要相信公司口头的说法(比如口头告诉你不用来上班),总之一切以盖公章书面的通知为准,防止到时候公司耍赖说你连续旷工。
五、如果对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争议,那么这个期间就要收集证据,注意公司的套路,等到期走人后再去申请劳动仲裁。
总的来说,不要乱签字,不要相信公司的口头说法,按照书面的日期,该上班就要继续上班,这样就可以规定风险。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合同履行完毕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