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住院工资怎么扣
- 上班工作时间,职工遭到外人殴打,住院期间公司能否扣职工工资?
- 社保住院报销了以后退休工资会扣吗?
- 住院期间单位扣除五险一金后,工资只发0-400元左右,是否合理?有何依据?
- 生病住院期间员工工资?
- 学校老师生病住院工资怎么发放?
上班工作时间,职工遭到外人殴打,住院期间公司能否扣职工工资?
公司脱不了干系!只要本公司员工在上班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或被伤害,公司有义务全力阻止和救助。如因公司安保不力,或救助不及时,造成伤害事实,除了伤害者负主要刑事责任外,公司也要负次要责任。被伤害者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应由伤害者和公司承担,工资也必须全额发放。
社保住院报销了以后退休工资会扣吗?
两者无关的:当事人目前享受的是社保中“医疗保险”的待遇,退休后的退休金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住(院)报销不会影响当事人的退休养老金,也不会(扣)除该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住院期间单位扣除五险一金后,工资只发0-400元左右,是否合理?有何依据?
一、工资只发0-400元左右,是不合理的!
针对题主提出的“因肺结核住院治疗”的具体情况,可以判定为非工伤。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如下:患病期间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为职工本人工资60%至100%;患病期间超过六个月的,病假工资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0%至60%。但不管何种情况,要扣除什么费用,原则上职工最后拿到手的病假工资都不可以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80%。根据题主所提问的,沈阳市2019最低工资标准如下:1.实施时间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2.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档标准为1810元,二档标准为1610元,三档标准为1480元,四档标准为1300元。按照最后一档最低的1300元计算,最低的也有1040元。所以工资只发0~400元,一定是不合理的。
二、员工在职时,单位应该在病假期间如何发放工资?
针对题主给出的具体情况,中间还有返工,那么应该是和单位还没有解决劳动合同,正常情况下单位发放工资是参照患病时间以及和员工工龄所决定的。具体薪资发放标准如下: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职工本人工资的6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职工本人工资的70%;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职工本人工资的80%;
④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职工本人工资的90%;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职工本人工资的100%。
患病超过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0%;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职工本人工资的50%;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职工本人工资的60%。
注:各地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尽相同,也不都如此细致,具体病假工资支付比例可咨询当地人力社保部门。
题主2013年入职,到现在工龄时间也将近6年,并且住院超过6个月的,可以按照上述补助:按照本人工资的60%发放!
三、如果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工资,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主要三步走:1.协商解决:如果请病假时,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病假工资,可先协商解决;2.劳动仲裁:如果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依然未能解决问题的,果断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申请起诉:万一劳动仲裁后还是未能解决问题的,果断自行或委托律师提起劳动诉讼坚决维权。总之,针对题主的几点情况,非工伤、工龄时间、住院时间,可以综合判定如果只发放0-400元左右,是不合理的。具体依据可参照劳动法59条。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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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老朱来回答一下楼主的问题!
楼主没有说明你的工龄有多长了,但你强调了目前还处在医疗期!
关于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各地基本都一些地方性的规章制度,具体你可以查询一下本省的规定,但无论何种计法,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每月病假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但是,五险一金的缴纳,有最低基数的规定,一般是当地平均工资的60%。
以上海市为例,2018年度的平均工资为8211元,所以2019年度五险一金的最低缴费基数是4927,个人的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合计为17.5%,每月个人应该承担的金额为862.23元。
2019年度,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即便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也应该发给你1984,扣掉你个人应该承担的五险一金862,你也还应该拿1122。
所以说,扣除五险一金后,工资只发0-400元,绝对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很多人感觉得病住院以后,单位应该对病人照顾一下,最起码应当工资照发才是。实际上,这种想法实在是太想当然了。
职工工资,是对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而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如果无正当理由没有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可以不发放没有提供劳动时间的工资,但是也不可以对职工采取罚款或者扣工资的行为。
职工因病住院,用人单位确实应当照顾。但是照顾的限度,国家只设立了最低标准。职工因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80%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医疗期生活费待遇。
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国家的最低工资规定,本身确实包含了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这种情况下,肯定会出现扣完社保公积金以后,个人到手工资只有几百元的情况。
国家规定的医疗期,也不是无休止的,最低不少于三个月,最长可达24个月。一般是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本人工龄为准。
如果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本人工龄在10年以下,医疗期只有三个月。如果超过三个月,用人单位就可以不再发放病假工资待遇了。这种情况就会出现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继续给缴纳保险的情况,但是社保公积金是由个人承担了。社会就是这样残酷。
当然,我们并不排除一些单位对职工福利好,会给职工发放超出80%最低工资的待遇时间也会给予优惠。希望这样的单位越多越好。
“如鱼”来分析:题主提得这个问题是关于住院期间的工资问题,其实就是医疗期的补助问题,下面如鱼给你一一解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1、医疗期的补助费用该怎么计算?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这就意味着,员工在医疗期没有重大过错,或者合同没有到期,企业是不能单方面的解除合同的,这是对员工的一种保护机制,医疗期企业应该支付员工的病假工资。
一般来讲,员工在单位工作的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可总结公式为:第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之后为N+2,最长不超过24个月,特殊情形延长除外,N系指本单位工作的整年数。
那么医疗补助费该怎么样计算呢?
1)医疗补助费为6个月本人工资,重大疾病为9个月,绝症的为12个月以内。重大疾病、绝症的区分依据主要看医疗机构的诊断意见。
2)医疗补助金的计算,按解除前员工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需注意,一般解除前员工享受的为病假工资,该工资数额低于正常工资标准,但仍应以该病假工资为准,而不应按正常工资标准。
2、医疗期的工资标准是多少?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打个比方,加入就按上海市来计算,今年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月,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也应该发给你1984元,扣掉你个人应该缴纳的五险一金862元,你也还应该拿1122元,与题主所述的0~400元相差胜远。
所以,你现在的情况即拿到的工资是不合理的,你应该首先向公司反映这一情况,如果公司不按照标准来执行,那么你有权进行劳动诉讼。大部分员工不懂法,所以企业就进行暗箱操作,能隐瞒情况的隐瞒情况,遇到懂法的员工,就按照标准来执行,这是典型的欺骗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触及到自己的问题时,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申请应有的权利。
以上是如鱼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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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住院期间员工工资?
员工在患病住院期间是有工资的。
职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出具相关的医院治疗证明,可向用人单位请病假。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医疗待遇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 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学校老师生病住院工资怎么发放?
员工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此外《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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