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综合医疗险有哪些法律特征

法律动态 2025-08-05 2
今天给各位分享社保综合医疗险有哪些法律特征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社保综合医疗险有哪些法律特征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大多数国家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都是通过法律强制实施的?
  2. 关于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大多数国家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都是通过法律强制实施的?

大多数国家没有社会医疗保险,只有少数国家是通过法律强制实施的,我们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就不是强制性的,是公民自愿来进行缴纳的。不管你是缴纳灵活就业的医疗保险,还是有企业给你缴纳的五险一金。那么都是有个人愿意的,如果个人不愿意交,国家是不会强迫。你去缴纳的,所以有些国家是法律规定必须要缴纳的,也就是说强迫实施你要进行缴纳的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你都必须要缴纳医疗保险。我们国家是在法律规定的年龄里你可以选择养老保险的缴费,也可以不选择养老保险的交费,所以我们国家的社保还是非常人性化的,是你愿意缴纳你就缴纳,你不愿意缴纳,那么你就不用享受报销就可以了

关于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法律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地方有着相应的政策。涉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关于社保综合医疗险有哪些法律特征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