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询问证人笔录的要求
证人证言的询问笔录是由谁做?
证人的询问笔录由侦查人员制作。
证人证言属于刑事诉讼中的法定证据之一,证据收集属于侦查活动,必须由二名以上的侦查人员进行。
不要以为只有刑侦大队才有侦查员。通俗地说,只要是办理刑事案件的公安民警,在刑事诉讼法里,都被称为侦查人员。派出所、治安大队、巡警大队、法制大队等经常办理治安案件的民警,如果参与了刑事案件的侦查,都被称为侦查人员。
盗窃案件证人询问笔录怎么制作?
1、其架构为:被询问证人信息→出示身份并告知权利义务→证人陈述案发经过→针对性提问→结尾补充说明→签字确认。
2、被询问证人信息明确被询问证人的法定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现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3、出示身份并告知权利义务两名公安机关民警身份并出示证件→说明接下来要进行的询问事项→向被询问的证人出示并告知证人诉讼权利义务→提问是否有疑义。
4、证人陈述案发经过以提问来公安机关缘由展开案发经过陈述的设问→告知证人开始如实陈述具体案发经过。
5、针对性提问要问明涉案的被盗财物具体特征、款型、放置位置,以及案发前后异常情况、可疑人员体貌特征,和需要明确的细节问题。
6、结尾补充说明待证人陈述完毕、公安民警提问完毕后想整人问明有无补充需要与真实性→待笔录打印后交由被询问证人核对,并告知遗漏、亟待补充的地方。
7、签字确认待被询问证人核对笔录内容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证人亲笔注明笔录内容与所述相符,并签字捺手印。备注:因其他特殊生理原因不能亲笔书写或捺手印的,公安机关民警应在笔录中注明原因。
1、其架构为:
被询问证人信息→出示身份并告知权利义务→证人陈述案发经过→针对性提问→结尾补充说明→签字确认。
2、被询问证人信息
明确被询问证人的法定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现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3、出示身份并告知权利义务
两名公安机关民警身份并出示证件→说明接下来要进行的询问事项→向被询问的证人出示并告知证人诉讼权利义务→提问是否有疑义。
4、证人陈述案发经过
以提问来公安机关缘由展开案发经过陈述的设问→告知证人开始如实陈述具体案发经过。
5、针对性提问
要问明涉案的被盗财物具体特征、款型、放置位置,以及案发前后异常情况、可疑人员体貌特征,和需要明确的细节问题。
6、结尾补充说明
待证人陈述完毕、公安民警提问完毕后向证人问明有无补充需要与真实性→待笔录打印后交由被询问证人核对,并告知遗漏、亟待补充的地方。
7、签字确认
待被询问证人核对笔录内容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证人亲笔注明笔录内容与所述相符,并签字捺手印。
不识字的证人怎么签笔录?
需要注明实际情况,由证人按手印。
如果在做笔录的时候,遇到不识字的证人,在争得证人同意后,问话的过程中,最好进行全称录音录像,这样就保存了第一手证据材料。询问笔录做完以后,需要证人在文字材料上面签字的时候,因为证人不识字,不能亲自书写自己的名字,所以要注明一下这个情况,由证人按手印。
询问笔录可以由异地民警做吗?
答,询问笔录可以由异地民警做。
询问笔录是指公安机关调查案件知情人和证人时所做的笔录叫询问笔录。
例如,某市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件,经当地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案发时,有邻县某某(在案发市做生意)现场目击了抢劫过程,因此公安机关来到邻县,经当地派出所把某某找到,在派出所由发案地民警问明情况并对目击人做了询问笔录。
证人不去做笔录公安机关有强制性吗?
没有强制性
提供有效线索,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拒绝作证以及隐瞒实情做伪证等,有妨碍公务的嫌疑,由此可见,只能对违法嫌疑人进行传唤。但是对证人却无相关的规定,对于拒绝作证的,并没有有效的强制措施,这对于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案件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有些案件久拖不决,对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有效地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制作询问证人笔录的要求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