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拆屋内物品怎么赔偿
办公用房拆迁怎么补偿?
这样的房屋拆迁会有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相关的规定,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对产权人进行补偿。 而办公、商业及住宅三类房屋中,办公用房一般都具有收益性,大多都比普通住宅的市场价值高,比商业用房价值低。 因此,这样的房屋拆迁的话,产权人获得的补偿应该比普通住宅被拆获得的补偿高些。 具体的补偿数额要根据具备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报告确定。 而拆迁办属于政府监督机构,他的工作职责是政策发布及拆迁工作的指导及监督,一般不参与具体拆迁事务。
房子被违法强拆,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吗?
您好,这里是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我们先看强拆请求精神抚慰金的前提。《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而,在国家赔偿案件中,当事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三个要件:
(1)存在国家赔偿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侵权行为;(2)行为主体对请求人造成了精神损害,侵犯了请求人的人身权,并造成了严重后果;(3)请求人的损害结果与行为人侵权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所以,征迁案件中有可能产生精神损害国家赔偿的主要情形只包括侵犯受害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等人身权益的情况。在现行《国家赔偿法》下,请求人主张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就必须是在自己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等人身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侵犯时才具有请求权存在的基础。
房子违法强拆,从理论上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现实中却难遂愿,走法律程序,耗不起。不打官司,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除非……
说一个案例:一老汉因拆迁条件未谈拢,拆迁办三番五次上门语言威胁,无非是强拆,这老汉心理承受力差,经不住恐吓,在家上吊了。这下引起了地方的重视,有关领导上门安抚,不但满足了拆迁中所谈的条件,额外又给了一套房子,这也算是精神赔偿。
遇到强拆,千万不要指望有精神方面补偿,能找回损失就不错了。
您好,如果您的房屋被违法强拆,您可以拍照或者录像,征收方工作人员在征收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比如断水、断电、断气、断路、放狗、放蛇等,这样有利于我们日后的合理的维权。一般来说房屋被强拆,是可以根据房屋的价值以及房屋内的财产进行补偿的。
您好,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而,在国家赔偿案件中,当事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三个要件:
(1)存在国家赔偿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侵权行为;(2)行为主体对请求人造成了精神损害,侵犯了请求人的人身权,并造成了严重后果;(3)请求人的损害结果与行为人侵权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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