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年了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法律动态 2025-08-20 3
很多朋友对于快过年了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快过年了,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快过年了,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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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这个问题说得有点不太清楚,下次寻求帮助的时候,一定注意要说下自己的详细情况,否则我们无法替你寻找最佳方案。这个问题我从5个顺序回答一下:

首先,判断下你的基本情况,大概应该是以下几点:

  • 你是临时工? 还是长期合同工?

从你“帮做工”和“共千多块钱”的描述,判断应该是一份临时工作,否则不至于“找不到老板”。由此判断,你并非其他人所说的是企业雇员。你应该是属于散工一类,不和老板属于有劳动合同的雇员关系。所以劳动法和劳动保障并不适用于你,那是适合企业员工的场景。

  • 如果你是“散工”,例如装修、小时工、家政等等,其实你这属于“合同纠纷”,而非“劳动纠纷

也就是说,你和对方是甲方、乙方的合作关系,并不是老板、员工的雇佣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你们这个属于是“合同纠纷”。


  • “合同纠纷”如果想要诉诸法律的话,只能选择去法院起诉。

所以下面那位网友回答的去“劳动监察部门”解决方法是错误的,去了劳动监察部门,一定会告诉你不归管理的。网友们回答问题时,也一定要注意分析条件。


  • 法院起诉并不划算

起诉的时间和周期会非常长,而且马上春节放似了,起诉到拿到钱要很久,时间上很不划算。

同时你的金额只有千把块钱,起诉要付出的时间成本很不值得。

  • 最好的办法是通过电话和上门催讨。

找他的亲人、邻居、合作伙伴、朋友,挨个打电话。只要催讨压力足够大,他自然会给钱的。谁也不会为了几千块钱丢掉自己的面子。


其他的办法,确实不太划算。总不能为了千把块钱去请个律师,你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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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春节快乐!你所提到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是我们公司没有这种情况,工资一月一发,从无拖欠。农民工同志们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最好走法律途径,不要有过激行为,以免授人以柄,得不偿失。最后祝各位新春愉快,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过年,如果按正常需要结算给员工的工资,老板不给工资,确实是很过分也无奈的事,做为员工怎么办?米哥建议如下.

首先弄清楚老板不给工资的原因是什么?

虽然过年了,老板不给员工结工资,是一件很过分的事,但走到这一步,老板到底是什么态度,是什么原因不结工资的原因是什么,首先要弄清楚,并问清老板原因。 这样才会想好用什么方法来要到你光明正大于法于理合理的工资。

老板有钱,但故意不给员工结算工资

如果老板有钱,而是故意不给员工结算工资,那就涉及到违法的问题。员工可以光明正大地要求老板结算工资,如果老板不给结的话,就到劳动监察大队去申请老板补发工资,给员工过年,快过年了,国家相关部委关于这方面专门下发相关的文件,就是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利益,一般来说会处理比较迅速的。如果是工程款的话,那么员工也可到你老板承包工程的上级单位去说明你们的正当要求。

老板没钱,并且向员工说明年后结算工资

老板确实没有钱,而且向员工说明,保证年后就结算工资的情况。一般这种情况是有的,主要老板可能确实没有钱给员工结算工资,第二事没做完,如果给员工结清后又担心员工年后不来工作。那么如果这些情况,你也可以向老板说明你的实际困难,要老板借钱也好,至少向你结算少部分工资,好回家过年。

如果公司不行,没有结算工资,你也不准备来年再干了

如果老板是外忧内患,欠员工的工资,欠供应商的货款,生产订单少和客户流失,生产经营遇到了较大的困难,也不会有起色。那么这种情况是很糟糕的,那无论怎么样,那么你就向老板强烈要求补发你的工资,不发工资也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要求执行,还有就是要求老板以物抵工资,拿到相关的补偿,然后过年后正式闪人。

首先,感谢邀请!《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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