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要跟男方要什么手续(离婚时要跟男方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法律动态 2025-07-06 3
离婚时要跟男方要什么手续解析:
  1. 男方自主失踪一年,怎么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2. 如果男方愿意签协议离婚,但不去民政局办手续,那女方可以自己去办吗?
  3. 2025年在异地办离婚手续都需要什么证件?

男方自主失踪一年,怎么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我的实践经验,在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另一方想提起离婚诉讼,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如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或她)为失踪人。另一方得到法院宣告失踪的判决书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一般会判决夫妻离婚。

第二、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向下落不明的一方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等诉讼材料。需说明的是,在对方不来应诉的情况下,法院无法查明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当事人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往往需要在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才能判决离婚。但是,如果一方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时,对方有曾经报警的出警证明、处理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甚至严重时还有法医的鉴定证明等,法院也有可能第一次就判决双方离婚。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男方自主失踪一年,怎么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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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会经常遇到这样的男方,他们为了逃避生活问题,选择了跟女方断绝联系,并且不知所踪。

虽然这样的男方是不负责任,但是这也说明男方没有离婚的意愿,否则在消失之前,你们之间可以协议离婚了。

遇到这样问题的女方想要离婚是可以的,不过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是不可能了,那么只能选择第二种方式,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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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离婚,首先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户口本、以及相应的财产证据,到法院进行立案,然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

由于男方的失踪可能会导致法院联系到男方,也可能男方的家人会代男方接受诉讼材料,如果遇到法院无法通知的情况,可以申请公告传达,然后可以按照缺席判决的方式进行审理。

如果男方的家人代为接受诉讼材料,说明男方跟家里人还是有联系的,这个时候还是可以跟对方家人进行协商的,起码可以在沟通的过程中,摸清楚男方的具体想法,看有没有可能让男方出现,双方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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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在这样的情况下,男方不出现,法院很难判决离婚,除非你能拿出相关有利的证据,例如分居满两年,男方存在家暴等行为。

不过即便是法院没有判决离婚,也不用灰心,可以等判决后半年再次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来说第二次判决离婚的几率较大。

如果男方满足2年都没有消息的情况,你也可以到法院申请男方为失踪人员,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也能判决离婚的。

很多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可能会选择等两年以后在起诉等等方式,个人在这里并不建议,确实想离婚,还是越早起诉越能解决问题。

男方自主失踪一年,想要办理离婚,只能是诉讼离婚了,除了这个程序没有其它程序可以走了。

夫妻一方失踪如何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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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口流动性加强,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离婚,对方因失踪或下落不明不出庭、不应诉的诉讼案件日渐增多,法院通过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以缺席审理、判决结案的做法日益多见。夫妻任何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信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按照普通民事案件规定的程序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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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夫或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对下落不明一方送达诉讼文书是一个难题,法院如何解决呢?据上述规定,法院对下落不明的人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

一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是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上面问题朋友,你可以去法院,了解相关规定,他们会帮助你解决处理好的。

以上回答,可又帮助。

第一、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的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的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第二、可以在起诉离婚前先向法院提出宣告对方失踪的申请,再依照法定程序,其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再到法院起诉,法院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判决离婚。

综上,您可以直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为了更可能达到离婚目的,建议最好先对您的配偶提出宣告失踪申请,待法定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后,再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条第三款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二条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男方愿意签协议离婚,但不去民政局办手续,那女方可以自己去办吗?

谢邀。女方遇到了这情形是不可以自己去办理协议离婚的。

一、离婚的方式,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个方式,第一个方式就是题主所说的自愿离婚,法律上称为协议离婚,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满足3个条件:

1、双方要有结婚证。有结婚证才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属于事实婚姻的,只能选择起诉离婚,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的。而没有结婚证,又不属于同居关系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关系,也就与离婚没有关系了。

2、双方本人亲自去民政局办理,也就是说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必须当场办理,不能让他人代替。如果委托了律师或亲戚朋友,本人还是要去的,律师也不能代替本人去的。

3、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必备的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书中对于子女、财产、债务、离婚补偿、离婚赔偿等问题,要作出明确的约定,比如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承担、探望权的行使,都要作出细致的约定,不要笼统的约定,否则,离婚后可能会产生更多的问题。

二、如果男方同意协议离婚,甚至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男方就是不愿意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女方该怎么办?

遇到上述的情况,女方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了。根据第一项,协议离婚是双方本人必须亲自到场的,一方不到场,是没办法办理协议离婚的,不能领到离婚证的。所以,根据婚姻法规定,只能采取第二个离婚方式:起诉离婚。女方带着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起诉状,感情破裂证据,财产债务证据等,就可以去法院立案,然后法院排期、开庭、判决。

如果双方协商过程中,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最终没有去协议离婚,虽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还没生效,但是也能证明双方的感情的确出现裂痕了,这个证据还是比较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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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异地办离婚手续都需要什么证件?

1.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应出具: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注: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