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儿为什么要判给妈妈(离婚女儿为什么要判给妈妈呢)
为啥妈妈离婚后不管女儿?
妈妈离婚后不管女儿有两个原因:是为了自己的幸福不愿管女儿;是因为没有能力管女儿。如果妈妈离婚后再嫁人了,为了自己的幸福不愿意带个拖油瓶,是不会管女儿的。也有可能是再婚后夫家不容,没有办法。人生不易,不要轻易离婚,让孩子有个完整的家。妈妈离婚后不管女儿的原因以上意见供大家参考。
想尽快走出婚姻失败的阴影。女怕嫁错郎,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碰到了一个错误的人,结婚之前,甚至有孩子之前,女人感觉还不明显,有了孩子之后,一切的一切,都不像女人想像中的那般美好,甚至更劣,于是,女人忍无可忍,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婚,既然和男人的爱情不再,婚姻己亡,离婚后要孩子做甚?
要孩子就意味和孩子朝相处,和孩子朝夕相处就意味和“他”朝夕相处,既然选择了离婚,干吗要活在婚姻失败的阴影里?
不要孩子,可能一段时间心里会难受,但总比一辈子活在婚姻失败的阴影里强上千倍万倍。
有的妈妈离婚后为了再次嫁人,怕孩子是个负担,感觉压力大,就抛弃了女儿,我原先认识一个在一块打工的女的,她本来离婚时有一个女儿,非常可爱,可是她离婚把女儿给了前夫,不想抚养孩子,怕玩仁不同意,所以,她们都想以后自己的生活,不想孩子的感受,所以这样的妈妈太自私,不对的。
离婚了,孩子判给爸爸,可是孩子要跟妈妈,怎么办?
如果这个案子还在上诉期内,建议这位妈妈赶紧找份工作,工资不高不要紧,收入相对稳定就行。结合孩子一直由母亲照顾,孩子强烈想和妈妈生活,妈妈也有能力照顾孩子等因素,以有利于孩子为原则,抚养权改判给母亲也不是完全不可能。
若母亲现阶段经济能力确实无法抚养孩子,在做好孩子思想工作的情况下,建议努力工作,经常去看孩子,到孩子八岁后,因为法律规定要尊重孩子意愿,可以试试看变更抚养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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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以内的子女,法院判决一般归女方抚养。
▲8周岁以上的子女,一般看孩子的意愿,孩子想跟谁跟谁。
▲2到8岁的子女,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是决定抚养权归属的关键。理论上讲,双方机会均等。但在实践中,这类案件难度最大。怎么把自己的优势和对方的劣势无限放大,需要准备非常充分,就拿我团队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案件来说,往往准备的证据就达上百组,还需要写一系列的法律文书,加上我们非常熟悉审判实践情况,所以,我团队办理的抚养权纠纷案件胜诉率自然比普通非专业婚姻律师高。
你应该把各自的情况向法官介绍清楚,多说自己的优势,经济条件不是最重要的。比如父母可以帮助带孩子,孩子从小和外公外婆感情好,女方年轻,可以出去工作,孩子已经适应现在环境,如果突然改变对孩子成长不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