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几份有效
- 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公司两份都保管,这合适的吗?
-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什么有的一式两份,有的公司一式三份,有什么区别?
- 劳动合同应该几份?由谁保管?必须盖红章吗?
- 劳动合同应该一式几份,两份合法吗?
- 一个公司签了两份劳动合同,都是有效的么?
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公司两份都保管,这合适的吗?
合同一式两份,是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就是用人单位、劳动者。
1、从合同及相关合同法的理解上,就不合规、不合法、不符合常理。
2、《劳动合同法》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回答你的问题,不合适。且这个问题不是合不合适的问题,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建议:
一、如果不想跟公司闹僵,还要继续工作的情形下:
1、先不要声张,与负责档案管理或人力部门的人搞好关系,便于后期复印、拍照。
2、如果其他人也有这种情况,建议联合他人,注意最好不要当“首倡”。
3、可以匿名联系上级部门(如果有)、工会、媒体之类的外力。
二、如果觉得公司不正规、想换工作。
1、向可以向当地工会求助、投诉。《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工会监督检查的权利,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 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2、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最好是有多个人一起)
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保管两份,这合适吗?
回答是不合适、不合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生效的劳动合同文本,公司与员工各持一份。因此公司保管两份已属违法行为。
现实工作中,很多员工为了不掉了一份工作,做出很多所谓“自愿”性让步或同意签协议,如自愿不买社保、公司几个月工资未发放称给公司保管、公司未给一份劳动合同又称给公司保管等法律规定性行为,本身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此这些都是无效的,劳动监察部门一经发现会责令公司限期改正。
楼主就算你同意公司保管两份劳动合同文本,这也属于违法行为,是无效的,同时也增加日后发放劳资纠纷时的维权举证难道。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并且其中一份应该交给劳动者,否则不是合适不适合的问题,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遇到用人单位不交付劳动合同文本给劳动者的情况,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扣留属于劳动者的那份劳动合同时有发生。公司未把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是违法行为,无疑会增加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一、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哪条法律规定?
-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劳动合同违反上述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二、用人单位为何要扣留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 (一)可增加劳动者的维权难度。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的书面凭证。用人单位可以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处于无据可查的地步,使双方掌控的信息存在不对称,劳动者维权是难上加难。
- 比如,在职工提起工伤认定时,若职工有劳动合同的,人社局可直接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没有看劳动合同的,也需要中止认定申请,劳动者先仲裁存在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三、劳动者如何维权?
- (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二)《劳动监察保障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于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因此,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用人单位扣留劳动合同的行为,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用人单位交付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拒改正的,可以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罚。
限于案件信息和篇幅,作如上简要分析。若需进一步帮助,请给我们留言或者或私信我。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什么有的一式两份,有的公司一式三份,有什么区别?
一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有的公司要求三份劳动合同,一种可能是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需要到属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提交劳动合同(到属地劳动用工备案或登记部门咨询一下就能知道他们是否需要)。 另一种可能是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前者必须准备三份,否则无法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用工登记或备案。后者,依公司内部管理情况而定,多出一份也属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该几份?由谁保管?必须盖红章吗?
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公章,代表用人单位的意思,用人单位同意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这是劳动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程序。
如果是复印件,章也是复印的,如果劳动局已经备案正本,那是可以用复印件交给劳动者的。复印件不是有没有效力的问题,主要是在诉讼当中,如果没有递交合同原件的话,用人单位不予承认复印件,你就处于不利的地位。所以如果你想真正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必须向用 人单位取回盖红章的劳动合同正本。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该一式几份,两份合法吗?
劳动合同应该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因此,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两份,两份是合法的。如果你对劳动合同的份数或其他方面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一个公司签了两份劳动合同,都是有效的么?
一、假合同的事情你们员工知道,但将来要是遇到纠纷,举证时,说不清楚真假,单位会将其拿出来作为证据,上面的工资、待遇、规章等对你们会造成不利影响。
二、法律规定,必须要签劳动合同,否则就要赔偿双倍工资,老板这样做规避风险。
三、有可能最好再签一份真实的,或者保存好你们的工资条、工作服、和一些会议纪要,以备不时之需。社保是必须买的,真是有效的合同必须签。你们要是有人敢不签假合同,提起仲裁,那会得到因为不签合同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最长11个月),补交社保,经济补偿金,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