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不立案后向检察院申请立案可以吗
- 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法院不栘交检察机关立案怎么办?
- 申诉不立案,去检察院抗诉应注意的要点有哪些?
- 公安机关可以让检察院审查是否立案吗?
- 刑事案件不立案复议,不走公安局复议,直接进检察院公诉科可以吗?
- 收到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可以不申请复议直接向检察院申诉吗?
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法院不栘交检察机关立案怎么办?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如果法院没有移送,当事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控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申诉不立案,去检察院抗诉应注意的要点有哪些?
很多奔走在申冤路上的群众,不知道申诉和抗诉是什么意思,在此回答一下。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即一审判决裁定后,可以上诉,叫二审,二审法院判决裁定后即为终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了,当事人不服也不可以了,必须先执行了,法院是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此生效判决裁定的了,即使当事人是冤假错案,此时也是没办法了,只有先执行了。
当然有些群众觉得冤,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会主持公平正义的,抱着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的愿望,这种说法也叫申诉,但申诉在我国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往往几年几十年没音信的,此种途径翻案机会微乎其微,而且这样做也是费时间的,不知何时是个尽头。
正确的做法是走审判监督程序,即跳出法院系统这个圈子,找法院的监督机构检察院,检察院来进行抗诉或检察院建议。
我国对人民检察院审判监督是有严格规定的,不是说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诉讼中,总有败诉的一方,要符合条件才可以进入实体程序,检察院收到了你的申请书,会先进行审查,如果没有问题,还是法院以前证据,不会支持,如果发现有伪证据,就会按法律法规去提请抗诉或检察建议,此时检察院是以监督者身份去找法院启动再审。
前提是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不服,依此判决书裁定书,加入本方新证据,向检察院写抗诉申请书。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引导真有冤假错案的群众去依法走抗诉这条路,那种走极端方式不可取。到了检察院,你完全可以不请律师,因为检察院办案人员此时是站在公正立场站在法律法规立场对法院的判决裁定进行监督的。没有冤情的就此服判息诉,没有冤情即使去申请抗诉,也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审查关都过不了,不会支持,没有必要。)
不打无准备之仗,也不要缠诉累诉,如果确有冤情,本人总结去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必须具体如下条件之一,否则人民检察院也是不会支持的:
1,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2、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的。
3、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4、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5、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是伪造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7、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8、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9、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0、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11、律师有歪曲或隐瞒了关徤证据,侵犯当事人权益的;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要有足够新证据去支持推翻原判决裁定上。
如果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申诉案件,维一的纠错 途径也只能去人民检察院申请提起抗诉了,经人民检察院抗诉,你的案件才有可能胜诉。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例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的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过质证的等等。另外还有一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违犯反法定程序的情况。
以上都是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案件,必要审查的事实,如果上述事实不存在,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可能性也不大。
我国目前的民事法律程序规定是一审,二审之后还有一个再审申请的程序。再审申请如果被省级法院给驳回了,或者是最高人民法院给驳回了,那么只有一条途径,那就是申请检察院进行民事审判监督。人民检察院行使民事审判监督这个权利,能不能够满足当事人的要求是不好说的,因为它需要靠证据去支持。检察院受理之后,它要有一个审查的过程,这个审查过程也是有时间限制的。
首先说明申诉不立案,申诉条件是经一审,上诉二审后不服生效判决的向省级高法申请在审,这个是前置条件。指经一审生效判决判决向省级高法申请再审不予受理,这个是遵循诚信原则,因为一审生效判决是你自己认可的。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条件,案件必须是经过一审二审高院驳回再审申请的,这个是前置条件,满足条件申请检查监督,检查监督必须要把案件证据准备足,案件发生经过要客观完整,针对法院判决认为错误的理由及依据要明确提出。
别说找检察院了,没一点用。检察院说对于民事诉讼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当去公安机关报案,对于审判人员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不在监督范围之内。这是检察官亲口说的。
瞬间我觉得看的几本书白看了。
他们不受理,你能拿他怎么办?铁证如山的面前还尚且如此,况且没有证据的
公安机关可以让检察院审查是否立案吗?
在中国,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都有立案审查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刑事案件,并在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而检察院则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因此,公安机关可以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审查,检察院也可以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立案审查。但是,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不能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进行审查。如果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不予立案,公安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刑事案件不立案复议,不走公安局复议,直接进检察院公诉科可以吗?
以下供你参考:
1、如果有充足、确凿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且情节比较严重,足以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话,检察院应依法起诉到法院。
2、如果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话,检察院可能会不批准逮捕,退回由公安机关做取保候审或释放处理。
3、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话,也就是证据不足,检察院会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察,如果达到起诉标准了,则由检察院起诉。如果仍然达不到证据标准的话,可能会不起诉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4、对于公安机关认为证据充足而检察院认为不足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提出复议,或向上级检察院提出复核,仍不足的由公安机关继续工作或处理。
收到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可以不申请复议直接向检察院申诉吗?
当然可以申请检察院对公安局不予立案申请监督,而不是申诉。检察院会对公安局不予立案理由进行审查,如果公安局不予立案理由符合法律规定,检察院也会维持公安局不予立案决定的。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局理由不成立的,检察院会发立案监督通知书至公安局。公安局收到该通知必须立案,依法进入侦查程序。
收到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以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才能立案。公安机关出具不予立案通知说说明公安机关认为,没有达到立案的条件。
那收到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应该怎么办呢?首先你可以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但是一定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最好提交书面的复议申请书。申请书中要载明应当立案和不予立案是错误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必须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回复你。
如果复议决定认为不予立案正确的。你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作出复议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
其次,你也可以不经过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有管辖权的检察院是与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同级的检察院。你要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以后,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的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会向公安机关发送立案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必须立案,并且将立案结果通报检察院。
综上,你既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复核申请,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不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申请立案监督。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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