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

法律答疑 2025-08-0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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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应该优先分配给什么人?
  2. 交通事故中死者赔偿金能否用来再赔给死者应承担责任方?
  3. 车祸死亡赔偿金还包括对方的律师费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应该优先分配给什么人?

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的分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首先,要根据第一继承人去分配,这个毋庸置疑。其中,七十岁的老伴没有生活来源,所以应该适当的多给老人一部分。其次,30岁的女儿和40岁的儿子,也享有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权利。考虑到儿子和女儿,都尚有工作能力,他们可以适当的少分一部分。除非他们自己主动放弃这份权利,否则,该享有的还是必须要有的。

所以在能力范围之内,应该多给老伴一些还会其他的老年生活。当然除了这些之外,也应该多去照顾老人。年轻人还有工作能力,多去体谅老人的辛苦。

老伴,女儿,儿子平分赔偿款,这不牵涉到抚养问题,这只是一个赔偿分配问题,按3个人平分就对了。

赡养老人的话那是女儿的问题,有没有赔偿款女儿都要养老人。

至于儿子,他没有赡养的义务,不需要养老人。第一,不是亲生的,第二,老人没有抚养他长大。所以他没有义务。儿子只拿赔偿金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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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广吉律师为您分析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我国《国家赔偿法》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致害者承担死亡赔偿金有规定,但对死亡赔偿金如何进行分配没有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未来20年收入减少的一种补偿,可推定死亡赔偿金是未来20年死者应给其家庭带来的收入,在分配该赔偿金时,应考虑与被害者家庭生活紧密程度及实际生活状况来分配,分配范围一般认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范畴之内。

题主所说的优先分配没有法律依据,对于70岁老伴的赡养,其女儿负有法定责任。

根据上述原则,律师个人以为,对死亡赔偿金,死者老伴应适当多分,女儿次之,儿子少分或者不分。

交通事故中死者赔偿金能否用来再赔给死者应承担责任方?

交通事故中死者的赔偿金是可以用来再赔给死者所应承担责任的。

交通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的,既可以各自为受害者起诉对方,也可以在一个案件中按各自责任赔付对方。

如果是后一种情况,判决书中会在确定每个责任方赔付对方的赔偿金后,可以归纳两者相抵后,死者应得赔偿金多少钱。

车祸死亡赔偿金还包括对方的律师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这个解释,车祸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死亡之前抢救费用。

一般是从交通事故发生到受害者死亡,期间发生的抢救费用。

死亡赔偿金。

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当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户口)计算二十年或年人均纯收入(农村户口)计算二十年。六十岁以上每多一岁少计算一年,七十五岁以上无论年龄多大统一计算二十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丧葬费。

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审辩论终结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六个月。

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一般是从事故发生、受害人死亡开始到下葬结束,两到三个人的误工费和必要的交通食宿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根据双方的责任和当地收入水平酌情确定。肇事方责任比较大、受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可以计算。

等等。

但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费,不包括在内。

以上回答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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