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会不会被判刑
刑事拘留没判刑有案底吗?
没有案底,按照最新规定,只有被法院认定有罪的,才会有案底其余,都不能算为暗地按照公安部司法部等有关部门的最新规定,只有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人才能被认定为有罪,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能认定一个人有罪,所以说被刑事拘留过只要没有被法院认定有罪,那么就不算案底。
刑事拘留一定会被判刑吗?能不能探视?
不一定不能,抓了不一定定罪,不定罪不一定能看,得看是谁去看 .
刑事案件完整程序要经历三个机关: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也就是公检法,民间称为做菜的、端菜的、吃菜的。
刑事犯罪违反的是刑法,虽然也是违法,但要比其他违法严重,因为触犯的是国家暴力统治秩序和机器,所以被称为犯罪,要比侵犯个人利益严重很多,所以当一个人被刑事拘留的时候,都成了xxxx罪的犯罪嫌疑人,前面修饰语都是涉嫌xxxx。
公安局做菜,是指针对一起案件进行侦办调查,搜集证据以达到立案起诉审判的标准,把犯罪相关事宜都调查完毕,确定罪名在法律上成为侦查阶段,这个阶段被刑拘的人叫“犯罪嫌疑人”,为什么呢,在法院宣判定罪以前,任何人都不是罪犯,公安觉得他犯了什么罪,证据搜集完达到定罪量刑的程度就移交给检察院,叫作审查起诉。
检察院端菜,是指检察院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公安把案件证据材料移送給的检察院,检察院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标准是否提起公诉,在嫌疑人被抓之后一个月内公安还要申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才有后面的程序,一起提起公诉以后,犯罪嫌疑人就变成了被告人。
法院吃菜,是指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公诉之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刑事犯罪经过前两个程序基本上事情都已经八九不离十了,即便被告人委托了辩护律师辩护方案也是在检察院证据基础上进行设计展开,甚至是焦点问题也是能提前预判的,更何况是在法院的掌控下让控辩双方交锋,所以怎么审都以法官为准,进度节奏都是如此,审批之后判决生效才是定罪量刑生效,这时候被告人就变成了罪犯。
定罪是在审判阶段完成的,是在证据充分、证据链完整的情况下确定的,如果辩护律师做了无罪辩护而且还成功了,即便真的做了也仍然无罪,比如美国的辛普森案,我国是没这种环境的也不可能。
至于家属探监是不可能的,只有在宣判以后才可以,因为定罪量刑以后,家属就无法进行串供什么的,但为了保障嫌疑人的权利,法律赋予了他委托律师的权利,在他被刑事拘留以后,他和他的直系亲属就可以委托律师,所以家属不可以探监,而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
刑事拘留不一定就会被判刑,也可能无罪释放;此时家属不能探视,但可以委托律师会见。
刑事拘留的性质,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而不是处罚。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仅仅具有犯罪的嫌疑,如果经进一步侦查,可以排除其作案的可能,则应当予以释放,此时恢复自由身,自然也就不会被判刑。
但如果经进一步侦查,发现其确实参与了犯罪活动,则会被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或者取保候审,最终经法院判决确定是否有罪及判处刑罚。
根据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注意,此时只能委托律师,而不能委托其他人。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而家属是不允许探视的。
【不一定判刑,不能探视】
一、刑事拘留后,不一定都会判刑。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拘留的证据标准,距离判刑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案件在刑拘期间,如果无法查清,或者查清不构成犯罪,就不会被判刑。
二、刑拘期间家属不能探视。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探视,但可以委托律师会见。判刑送监狱执行之后,家属才能探视。
拘留是刑事处罚吗?
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拘留通常分为三种类型: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对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个人的处罚,而不涉及刑事责任。
刑事拘留则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在逃避侦查或审判时继续犯罪、逃跑或畏罪自杀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但它本身并不是刑事处罚。只有在犯罪嫌疑人触犯刑法并被认定为有犯罪行为的情况下,才会受到刑事处罚。因此,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刑事案件中,但不具有刑事处罚的性质。
刑事拘留是不是就一定会被判刑?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首先,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察院移交案件,建议提起公诉,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的 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
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因此,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但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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