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应该向哪一级法院申诉

法律答疑 2025-08-12 11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刑事申诉应该向哪一级法院申诉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刑事案件申诉,不服最高法和最高检驳回,案件应该怎么办呀?
  2. 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3. 刑事案件公安局能不经过检察院直送法院起诉吗?
  4. 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
  5.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寄到人民法院哪个科室?

刑事案件申诉,不服最高法和最高检驳回,案件应该怎么办呀?

无论高法或高检驳回不驳回,你首先要做到的是祈祷自己能活到100岁。否则,很难等到申诉平反的那一天的。我认为什么事都看开一些,所谓的有罪之身也活那么多岁,清白一身也活那么多岁。死后有钱坟大一些,没钱死后坟小一些,与有罪无罪都没太大关系。与其苦苦去耗时间去申诉还不如自我安慰愉快过一生。

法律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证据是反映事实的依据,因此,提供的证据越完整,越可信,则反映出的事实就越清晰可信,越有助于法官判案。当然,如果法官枉法裁判又当别论了。尤其当下枉法裁判法官比比皆是。遇到此,往往就需要长年甚至终身申诉了。很无奈。很多人都会忍气吞声自忍了。只能寄希望未来监察委了l唉!

你好, 刑事案件的申诉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的刑事案件, 当事人不服还可以凭证据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厅申诉, 如果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同样驳回, 此案的司法程序终结。仍然不服怎么办,是不是就不可以继续申诉了呢, 也不是, 要申诉就得要新的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2条有“对申诉应当重新审判的法定情形"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应当重新审判; 如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有新的证据证明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有新的证据证明案件事实与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或者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等情况, 就可以申诉重新审判。否则最高法和最高检不予理睬, 该案只能依法息诉。

到底是有新证据出现还是有资深法律人士也认为不妥,或者纯粹你自己不服,如果仅仅你自己不服那劝你不要继续申诉了,纯粹是浪费司法资源和你自己的精力。从一审到二审到申诉经过那么多道程序和法官检察官都已做出认定,说明认定是有依据有证据。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不是依据你个人的判断,是由很复杂的法律规范规定的,由很多经过专业学习和多年司法经验的专业人士来维护的,如果每个人按照自己的理解去认定公平正义去行为的话,那这个社会早就乱套了。

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刑事案件可以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刑事侦察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侮辱诽谤案,轻微伤害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虐待案,遗弃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等。

刑事案件公安局能不经过检察院直送法院起诉吗?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检法各司其责。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一些管辖案件除外)有侦查权,不用通过检察院和法院,就可以直接立案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发现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要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照刑法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就要把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判

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的规定,1、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2、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3、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寄到人民法院哪个科室?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寄到人民法院立案庭。

  立案庭职责

  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的申请,决定是否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各类上诉(抗诉)案件审查立案;

  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并决定是否再审立案;

  对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抗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负责应由本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

  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及调解;

  对立案阶段提出的管辖异议案件进行审理裁决;

  审理不服管辖异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等上诉案件并作出裁决;

  核算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批手续;

  处理来信来访(其中,对本院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来访,由有关审判庭接待处理);

  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判流程管理,对审限(审理办案的期限)跟踪督办;

  负责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立案工作。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刑事申诉应该向哪一级法院申诉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