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员工如何要求赔偿
员工被公司辞退,可以要求补偿吗?该怎么做?
辞退有很多种,如果员工没有过错,且在劳动合同期内
那员工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无理由的辞退肯定是不行
员工首先是和公司协商赔偿,一般都是可以拿到的
如果不行,那就只能申请劳动仲裁了,收集证据就好,包括你的工作日程,内部沟通,越能证明你工作性质的越好
如果不是太明白,可以找个专业的人咨询一下,比如律师,比如找第三方平台”八法维薪“代理你,自己当干嘛就去干嘛,全权交给别人来处理!
员工被公司辞退,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辞退符合劳动法第四十条(记不太清了)六种情形,简单说就是被辞人员有过错,这种情况下被辞退是没有补偿的。另一种情况就是裁员或合同到期不续签,这种情况企业要给员工补偿,补偿标准是每年工龄补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以以往12个月收入平均)。根据法律规定大体如此。如果你所处公司也按以上讲的办事,应该就没啥问题了。如果其间发生争议,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以上是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答:员工被公司辞退的赔偿是要视辞退原因而定的。
一、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但得不到赔偿,相反,如果劳动者因此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是要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的。
如:①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②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③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④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将员工辞退,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用人单位责任,并要求经济补偿。
如:①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
② 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但没提前通知劳动者的。
③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④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要求单位进行经济补偿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要求单位对你进行经济补偿。
可以要求补偿,按照三步走;但有三种情况你无法获得补偿。
①第一步:梳理手头证据
包括你的工作证,打卡记录,工资条等。同时,审视公司给你开的解雇单,如果没有这个东西的话,就等同于没有凭证证明公司开除了你。
②第二步:与公司再沟通
假设公司已经把你开除,你需要重新再与公司沟通。正常情况下,在公司解雇你期间,都应该与公司积极的沟通。一方面当时沟通比较方便,另一方面也希望事情不至于搞得太糟,大家协商一个适度的赔偿额,好聚好散。
③第三步:与公司打官司
当你手里面拥有一定的证据或是了解了相应的法律,这个时候公司拒绝与你沟通及赔偿,你可以寻求当地劳动部门的支持。按照目前劳动法来说,对员工的支持力度还是很大的。
【人力资源视角】
但是以下几种情况,你将无法获得赔偿。
①已经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这代表着你个人已经主动离职。
②你确实违背了公司的相关规定,且这个规定已经触动了被解雇的底线。
③你违背了相应的社会法律,而这个法律足以促使公司解雇你。
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一般说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其实往往公司的辞退行为就已经违法了,在这个时候自然需要对被辞退的员工作出相应的赔偿才行。
劳动法开除员工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辞退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需向员工支付1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的,则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0.5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月工资的标准为,被辞退员工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前的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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