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协议一方不承担抚养费可以吗
夫妻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一直没给抚养费,要不要去起诉她?
如果你经济条件可以,不要也可以,不是放过她,而是没责任的人,不配为人,更不是母亲!我协议离婚时,两个孩子归他,不要我负担任何一切,当然他把我买的房子也卖了,没给我分钱,为了孩子,我也不计较,我净身出户,不明内情的人觉得我可能背叛婚姻吧?我老实,被他算计了还得替他背锅!没到两年,他又打官司让我抚养一个孩子,好吧,反正自己的孩子,我也愿意负责抚养,结果就是我退一步,他就进一步,后来女儿也跟着我了,他不负担任何费用,因为要挣钱养家,累,不想看到他而生气,就当我孩子没有父亲,所以就没打官司起诉!
我就是典型例子。两个孩子归我,前妻到现在14年了,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我也没要过。离了,我就认为就这样,咱要的孩子,咱就不能依靠对方的那点抚养费。哪怕再苦再累。
起诉她?可以啊!法律上绝对咱胜诉。但真没必要,既然她没给,要么她自己都生活困难,要么她就不想给,想开了就好。犯得着吗?咱要了孩子的抚养权,就有把孩子抚养长大的能力。
夫妻协议离婚后,男人去起诉孩母亲?就因为孩子母亲一直没给抚养费?我的观点是作为男人真的没必要!
协议离婚了就没有必要再对簿公堂了。如果你们的协议上明确了孩子归男方,女方不用给抚养费,那是你们夫妻的自愿行为,有法律效率,起诉也没用。
如果你们的协议没有约定抚养费,但是明确了孩子归男方,大致也就明确了孩子男方抚养,费用和精力方面自然也是男方多付出一点,不然女方会要求孩子归女方的,让男方每月出抚养费,想对簿公堂的男方会同意吗?
还有一种是夫妻协议离婚约定好女方每月给付男方孩子的抚养费的,女方一直没给,你去起诉女方(孩子母亲),虽然胜诉,可是女方目前经济能力如何?离婚后她有没有探视孩子?对簿公堂对孩子的感情伤害怎么办(爸妈都不愿意养自己,为了抚养费都对簿公堂了)?
所以这种事情,离婚夫妻之间自己沟通就好了,对簿公堂真的没必要。
我两个儿子,协议离婚五年了,两个孩子归我,不需要女方出抚养费,当时一个初中一个高中,女方就想看我日子过不下去的样子。
现在小的高二,大的已经参加工作了,所以作为男人,努力挣钱才是正道,哪怕是加班卖力气,为那一点点生活费去和孩子妈妈(女方)对簿公堂,真的没有意义!很不值!
我离婚七年了,两个小孩,刚离时大的四岁小的两岁,这么多年来小孩母亲一分钱没给过小孩,读书两个一年两万多也没给过一分钱学费,给常打电话给小孩,懒得接,说真的,就当她去了西天了,男人嘛争气点,如果要靠女人给那点抚养费才养得活小孩的话,那男人真的没有当父亲的资格!
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承担抚养费,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承担抚养费,能反悔吗?
协议就是代表了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后财产、抚养问题达成了共识,如果离了婚,代表协议发生了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一般而言不可以反悔,反悔的话,对方可以起诉要求执行。
如果确实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承担抚养费造成了生活困难,也可以起诉要求更改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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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离婚后不能反悔,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是因为抚养费少,在双方经济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后,是可以要求增加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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