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应算应发工资里吗
受聘人员年终绩效工资,单位应不应该和职工一样发?
这个要看单位的性质。
如果是全事业不创收营利的单位,比如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等,聘用的非在编人员的绩效工资应该是没有的。那么是为什么呢?道理非常简单,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是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拨款,是按在编人员数额发放的,没有考虑该单位编制之外的工作人员的任何工资问题。所以,如果该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是由国家全额拨款的方式,一般是很少聘用编外人员,即使要聘用编外人员,都只是法人单位自己解决工资问题,并且也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解决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国家财政工资方面的任何款项都是不允许发放的。
如果是创收性的营利单位,比如说医院等,聘用的非在编工作人员应该是有的。为什么呢?原因有两点:
一、既然是创收性的单位,无论是在编工作人员还是非在编工作人员,只要你在本单位工作上班,你就创造了一定的经济价值,给单位或多或少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所以,医院的总收入是所有工作人员的贡献,按每个工作人员的贡献大小,给予相当的绩效工资是非常合理的。
二、公立医院的工资配额不属于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所以,医院的绩效工资一般由医院收入自行解决,医院的财务相对于其他事业单位来说就要自由自主得多。所以,聘用非在编人员的绩效工资就一定会发放。正因为如此,国家医改的策略方向就是逐渐取消在聘人员的固定编制性质,除了管理层以外,所有的医务工作人员都采取聘用合同制,也不由国家财政拨款。这就把公立医院完全推向了商业化与市场经济化。这就是中国医疗费用越来越高的根本原因所在。
当然,民营性医院就更显得商业化与市场经济化了,所有员工的绩效工资更是自主解决,如果老板要发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及实施人文性的管理理念,,也是应该发绩效工资的。
什么是基础工资,什么是应发工资,什么又是实发工资?
基础工资也被称为基本工资,比如你的工资总和是1500,扣了社保就是1300多。但是社保扣的是你的基础工资,换言之你在扣了社保后基础工资就只有1100多了。你请了十天假,扣了122元,那就只有1000多了。
应发工资,即根据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应当得到的工资待遇。工作365网职场社区有更多这方面的内容,里面汇集了大量职场实战经验和宝贵知识库。工作365网还有对雇主企业的真实点评,可以让在职场中摸爬滚打的你少走弯路。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或者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缺勤或旷工造成的工资或者奖金减少的部分。
实发工资,也称应得工资,即劳动者应当实际得到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实发工资不等同于应发工资。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应缴个人所得税。
你好,我是喵姐,资深HR,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什么是基础工资,什么是应发工资,什么又是实发工资?
对于这个问题,喵姐这么看:
1.基础工资。
一般来说就是你只要出勤就会得到的工资,是整个薪资体系的最基础部分,也就是大家经常说到的“底薪”。
绝大部分的公司的底薪都是无责任底薪,也就是只要不请假就可以拿到的。不过,也有部分公司,尤其是销售性质公司是有责任底薪,也就是达不到一定的标准,底薪会扣除一部分甚至全部,当然,最低发放工资肯定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如果低于最低工资,就是违法行为了。
2.应发工资。
应发工资就是应该发给你的工资。一般是: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项补助、奖金+加班费等。
也就是你应该得到的所有的工资福利的总和。
3.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就是你实际发到手的工资。一般是:应发工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个税。
也就是你每个月实际拿到手的工资。
写在最后
在这里,喵姐要提醒大家,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工资一栏一定不要只写基础工资,这样在以后计算加班费,以及经济补偿金的时候都会受到影响,所以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里面的重点条款的约定,而不要随随便便就签字。
以上回答均为原创,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也欢迎关注头条号:喵姐聊职场,和喵姐一起畅聊职场的酸甜苦辣!
题主,你好。
让我来解答下你的疑惑吧。
【基础工资】
很多人HR招聘的时候,有一件事人力是不会主动跟你说的,那就是工资的组成。
举个例子,HR跟你说你的工资是8000,但是你如果问她工资组成是怎样的时候,往往会跟你想的不一样,8000组成部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5000基本工资+2000绩效工资*系数(0.5-1.5)+1000固定补贴(如话费,餐费补贴)。
【应发工资】
应发工资是指你本应该得到的工资的总数。例如说你的税前收入是5000,如果没有别的工资组成部分,那你的应发工资就是5000。如果有别的工资组成部分,那就是加上所有的收入的总额,就是你的应发工资。
【实发工资】
大家都知道,应发工资应该是比实发工资要多的,那为什么我们到手的钱少了?
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
- 五险一金缴纳
- 个税扣除
- 事假、病假
- 缺勤、迟到
应发工资除去以上说到的要扣除的费用之后,就是你的实发工资了。
公司不买五险,说购买五险的钱算在工资里面发给员工了,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这五种是强制性交的。
如果公司不交保险的话,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相关部门会对你公司进行处罚,并且影响到公司的一些年审。也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是免费的。
注明:缴纳保险是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而且国家规定的正规劳动合同必须包含社保这一项。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合同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1)用人单位使其不缴纳或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按照什么标准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 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 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应当如何处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虚瞒报工资总额、职工人数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应当承担什么承担?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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