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民事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答疑 2025-09-19 4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刑事附民事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刑事附民事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答辩期、举证期具体时间?
  2. 举证期限半个月是15个工作日吗?

答辩期、举证期具体时间?

一般情况下答辩期与举证期互不影响,也可以重叠。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举证期限半个月是15个工作日吗?

民事诉讼中,第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只给十五天的举证期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关于刑事附民事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