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立案要准备什么材料
个人起诉可以去派出所要笔录吗?
根据公安部关于派出所档案管理的规定,笔录也属于案件档案的一部分,当事人个人进行民事起诉时,可以请律师带工作证,介绍信或者是由人民法院的法官带工作证介绍到公安机关调取,个人是不可以到派出所要笔录的,派出所的是对公不对私的。
不可以。派出所笔录是公安机关办案案卷材料,自然人个人不能随意索要作为证据材料使用,如果笔录确有必要作为诉讼案件的证据,当事人在诉讼立案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去公安机关调取,人民法院经审查,如果是认为确有必要,会依法定程序调取。
民事起诉立案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院立案条件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名词解释】
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
2、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就不能起诉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
3、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的请求内容其内涵外延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清楚、明白、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即必须向法院说明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及其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指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级别、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属该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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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立案原告应准备什么材料?
民事诉讼立案原告应准备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
起诉状应详细描述案件的基本事实、诉请和依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应具备真实性和关联性;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代理人代表原告进行诉讼的证明。原告应认真准备上述材料,确保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有助于案件的顺利进行和最终胜诉。
民事诉讼立案原告应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及副本;
2.原告身份证明;
3.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相关证据材料;
4.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
5.法律依据及相关法规文件;
6.诉讼费用缴纳凭证;
7.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明文件。这些材料将有助于原告提起诉讼并支持其主张。
网上民事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 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关于民事立案是什么意思?
民事立案是当事人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案件。
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的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和管辖的规定,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材料,法院进行审查。七日内对符立案条件的,向当事人出县受理案件通知书。不符合的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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