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和强奸有什么区别

法律观点 2025-08-25 6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性侵和强奸有什么区别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性侵和强奸有什么区别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猥亵、性侵、强奸,从法律上区别有何不同?

猥亵、性侵、强奸,从法律上区别有何不同?

谢“头条问答”邀请!我的理解和认为:猥亵:是指以暴力威胁或其它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侮辱妇女的行为。 性侵:是指违背她(他)人的意愿,用言语或具体行为以侵犯为目的的行为。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我觉得,如果朋友需要更清楚更确切就去咨询律师或去参看有关法律文献!

简单的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明确的告诉题主,我国《刑法》没有所谓“性侵”罪;《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没有惩治所谓“性侵”行为条款,也就是说,在我国没有“性侵罪”。所谓“性侵”就是针对女性的性侵犯和极个别的鸡奸犯罪。实际工作中我们把“性侵犯”案件分为两大块,一块是“猥亵”“侮辱”妇女行为,采用暴力手段强行抠摸猥亵或侮辱妇女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7条,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期是:5年以下、拘役,5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猥亵他人和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处罚的规定。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治安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治安拘留;另一块就是强奸犯罪,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就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涉嫌强奸罪。强奸罪的刑期分别是:3至10年、10年至无期、死刑。

要正确理解和掌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我国《刑法》的三条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不得定罪处刑。

强奸是男人对妇女发生违背女方意志的强行性行为,也包括奸淫不满14岁女孩子的犯罪行为。

法律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判处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猥亵是没有性行为,就单纯以满足个人刺激心理为目的,强制用手,俗称咸猪手的淫秽行为。罪犯可以是男人女人,受害者也可以是男人和女人。(指出一下,妇女对男性强奸在我国法律文化上,是认定为猥亵罪的)

在法律上猥亵罪判处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略的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性侵是涵盖了强奸和猥亵这两个行为,除此以外,还包括强迫妇女卖淫,介绍引诱容留不满14岁女子,并介绍妇女卖淫。

性侵法律一般判处3~10年,情节严重的判10年以上。

[心][心][心]那今天是我个人的“法律扫盲日”啊,我也学到了知识呢,哈哈哈,希望大家也有所收获。[微笑][微笑][微笑]

从法律上讲有猥亵罪,有强奸罪,没有性侵罪。性侵可以涉嫌猥亵罪,也可以涉嫌强奸罪。

从法律概念上可以看出不同:

猥亵,指违背他人意愿,搂抱、抠摸、鸡奸等行为,没有发生男女关系。可处五年以上徒刑。

性侵害涉及各种非意愿的性接触和被强迫的性行为,包括强制发生关系、强迫亲吻、性骚扰、性虐待,露阴、窥阴等在司法判例上也可能被算作性侵害。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可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例如:

一个男的,这个男的有了想法,心痒手贱,见了男的摸人家屁股,见了女的摸人家屁股,没有干其他的,这些行为就是猥亵。

男的摸人家还不算,又有了其他想法,得寸进尺,又强行搂抱男的、搂抱女的,强行亲吻人家,这些就是性侵害,又涉嫌猥亵。

男的干过这些,违背女的意愿,强行发生关系,这就是涉嫌强奸。与男的发生关系,这是性侵害,还涉嫌猥亵。强奸只保护女性,不适用于男的。

在男的身上发生违背意愿的行为,是性侵害,都是涉嫌猥亵。性侵害、猥亵对男女都适用,强奸只适用于女的,不适用男的。

猥亵、性侵、强奸,这些都不是啥好事,可别去干,这三个,不管违反哪一个行为,都够严重的。都是违法的事,都是丢人的事,一旦违反,名声受损,还受法判。

这三个按情节轻重不同,范围不同,定罪量刑不同,性侵范围最广,情节从轻到重都有,可以是猥亵,也可以是强奸。

性侵行为发生后,是猥亵的,性质相对较轻,判刑轻。是强奸的,性质相对重,判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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