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妻子有义务赔偿吗?
妻子出轨,丈夫向第三者索赔,是否合法?第三者有义务赔偿吗?
我不是法律工作者,所以这个问题没法从专业的角度去回答,妻子出轨,妻子和第三者都违背道德,社会良俗,从情理上来说应该追究第三者责任,不能停留在道德谴责层面,呼吁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来制止这种不道德行为!作为丈夫也要从自身找原因,妻子出轨肯定是夫妻之间出现了问题!及时找出矛盾根源,能继续生活,两人就做出改变,不能在一起了,就选择离婚!提醒,不要盲目的像第三者索要赔偿,有可能会变成敲诈勒索,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个问题我简单点回答你
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虽然铺坏了你的家庭,第三者也没有义务赔偿。
你可以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段婚姻,你有主动权,因为是你的老婆出轨,在财产分配方面会偏向你的这边。
还有一个就是没得必要向第三者索赔,自己清醒一下想想这个道理,你拿钱来又有什么用,老婆都不和你同心了。
时间会淡忘一切的。
小三确实可恶,但单独就破坏家庭起诉,法律上是没相关规定的,法院也不会受理。要想起诉小三,王律师教大家三个方法:
1.起诉小三返还财产,要知道,大到一套别墅,小到一份外卖,只要是女方赠与给小三的财产,都可以要求小三返还,因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小三明知女方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罪。不仅可以起诉小三,还能一起把渣女送进去,因为重婚罪是惩罚双方的,出轨的配偶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关键是赔什么?精神损失费吗?别傻了,两个真实案例“教你做人”:看好自己的老婆比什么都重要,小心人财两空!
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对婚姻不忠的现象屡屡上演,都说男人好面子,如果妻子出轨,除了不可取地对第三者“大打出手”之外,丈夫能否采用更“文雅”的方式解决呢?比如向第三者索赔?或者说第三者是否因“插足”行为而有赔偿的义务呢?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先来看两个真实案例,看了案例,想必你就知道答案了:
案例一:丈夫向第三者索赔精神损失费,未受法院支持
湖南省浏阳市曾发生过一个案例,丈夫与妻子长期分居两地,某天终于团聚,妻子7个月后生下一个孩子,丈夫掐指一算,“不对啊,好像不是我的孩子”。
心怀疑虑的丈夫第二个月便带着孩子来到医院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意料之中,孩子非丈夫亲生,与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进一步追问妻子,妻子终于道出实情,原来在两人分居期间,妻子以未婚自居,还与第三者见了男方家长,孩子正是在两人同居期间怀上的。
得知真相的丈夫痛不欲生,在知道第三者是谁之后,丈夫克制住了愤怒的情绪,并非采取打骂等极端手段,而是一纸诉状将第三者告上了法院,在要求第三者承担孩子医疗费用、营养费、生活费(这些都是丈夫垫付)的同时,还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婚姻法》第25条的相关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因此判第三者承担17527.04元的生活费、营养费等费用;
但是在“精神赔偿”方面,法院认为,虽然第三者插足婚姻的行为不妥,但这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丈夫的精神损害实则来自于妻子对婚姻的不忠,而不是来自第三者,因此不支持精神损失费的索赔请求。
案例二,索赔不成,反倒构成“敲诈勒索”
湖南襄阳市的徐某,前两年带着老婆阿秋到广州增城市打工,打工期间,夫妇二人结识了王某,相处十分不错。
虽说“朋友之妻不可欺”,但王某却不按套路出牌,硬是上演了真实版的“隔壁老王”,屡屡瞅准机会与阿秋发生苟且之事。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某天徐某终于意识到老婆出轨了老王,于是找到老王,刚见面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这还不算完,愤怒的徐某直接提出要老王给予他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如果不给,就把老王的所作所为告诉他的老婆,让他身败名裂。
顾及到自己的名誉,加上本身出轨朋友的妻子就心虚,老王答应了徐某每个月月底支付3万元“精神损失费”,连续支付10个月,共计30万“精神损失费”的要求。
就在老王连续支付了7个月共计21万之后,眼看还有9万就结清了,但没想到徐某再次找到了老王,要求其再支付15万。老王东拼西凑又给了徐某5万元,剩余的10万再也支付不起了,于是在2025年2月份选择了报警。
事后,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来被以“敲诈勒索罪”起诉到法院,按照他实际敲诈所得26万元的事实,等待他的是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真是人财两空。
妻子出轨,丈夫向第三者索赔,合法吗?有依据吗?
第三者插足、妻子出轨,给丈夫带来了痛苦,甚至原本和谐的家庭都会因此破裂,丈夫和孩子无疑是最大的受害者。
那么丈夫可以以精神受到损害为由,向第三者索赔吗?显然是不可能的,以上两个案例就说明了问题:第一个案例中,丈夫把第三者起诉到了法院,但“精神损失费”未获支持;第二个案例中,丈夫与第三者达成私下协议,以威逼利诱的方式索要精神损失费,最终被判为“敲诈勒索”。
实际上,婚姻关系中,一方出轨第三者,无过错一方是可以追偿的,但追偿的对象并非是第三者,而是婚姻关系中有过错的一方,也就是妻子,这一点在之前的《婚姻法》中也有明确的司法解释:
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另外,如果因妻子出轨最终导致离婚,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都属于婚姻关系中的过错行为,无过错一方可以在财产分割时得到适当的照顾。
综上所述,对于插足别人婚姻的第三者,如果仅仅是发生了关系,那么第三者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更多的是道德层面的谴责;但是,第三者无责,并不意味着出轨一方无责,无过错一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亦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多分得一些共同财产。
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很明确了:找第三者赔偿,实际上是找错了赔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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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是她和婚外另一个男人,在双方自愿原则下,发生的性行为,作为当丈夫的,首先应该给自己打几个问号?多为自己问几个为什么?
寻找一下自己对妻子,有哪些地方对她做得不够,再看看妻子是不是一个,利用自己颜值和姿色,有意吸引异性,贪吃懒做图享受之人。
你无权向第三者索要赔偿,这既不合理又不合法,因为关键是你妻子,和第三者都是自愿发生的行为举止,不知大家怎么看,不当请指教。
妻子出轨,丈夫向第三者索赔,没有依据吧。凭什么向人家索赔呢?没有依据,就谈不上第三者的赔偿义务了。
妻子出轨,有错在先。丈夫可以主张的权利是,离婚时,妻子少分或不分家庭财产,争取孩子由自己抚养的权利,向妻子索赔精神损失费。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与妻子之间有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对第三者方面没有相关规定。这也是为什么妻子出轨没有制裁第三者的措施和办法。对于第三者,打不得,骂不得,也无法索赔。打人,涉嫌故意伤害。索赔,涉嫌敲诈勒索。
现在对于出轨偷情,只是接受道德的谴责,没有硬性规定的处罚措施,致使出轨不能得到有力制止,造成很多家庭遭到破坏。如果对出轨偷情能判刑,看看还有敢的没有了?
大家知道有制裁出轨的处罚措施吗?说出来分享一下。
请问丈夫出车祸妻子有赔偿吗?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因车祸死亡后的赔偿金,性质上并不属于遗产,未分割前,属于死者的配偶、子女和死者的父母亲共同所有。要分割的时候,如果真的出现争议,
建议你们可以考虑用下列的方式分配。
这一笔赔偿金,其中包含了死者生前医疗费用,生前误工费用,生前护理费用,丧葬相关费用,这几笔费用应由支付相关费用的人优先获得给付。
接下来,优先处理被抚养人生活费
,子女如果未成年的部份计算到18岁。死者父母亲的部份,先看死者有几个兄弟姐妹,依照人数平均计算死者应负担的比例,再计算20年,死者的父母亲若是超过60岁了,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每一年生活费的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是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最后剩下来的部份再平均分配,死者的配偶、子女和死者的父母亲,以人数平均分配。
后续若有其他问题,可点我的名字,与我联系。
妻子交通事故赔偿会牵扯丈夫吗?
妻子交通事故赔偿能否牵扯到丈夫是分情况的,如果妻子在交通事故中只是受伤的情形而没有生命危险,这种情况一般不会牵扯到丈夫,赔偿金可以直接赔给妻子。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妻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因为丈夫是法定第一受益人,这种情况下有部分赔偿金需要赔给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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