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但行政强制措施并不一定以当事人具有某些法定义务为前提,而是以可能产生危害社会的行为为前提。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或蔓延,使人和物保持一定状态。
3、起因不同:引起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因只能是义务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引起行政强制措施的原因,既可能是行为,也可能是某种状态或事件。
4、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必须有单行法律的特别授权。
不属于行政强制中止执行情形的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呢?
1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多种2 首先,行政强制执行可以采取罚款的方式,即对违法行为主体进行经济处罚,以达到强制执行的目的。
此举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促使违法行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
3 其次,行政强制执行还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拆除等措施。
通过对违法行为主体的财产或物品进行限制或剥夺,迫使其履行法律义务或消除违法行为。
4 此外,行政强制执行还可以采取行政拘留、吊销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手段。
通过对违法行为主体的人身自由、经营权益等进行限制或剥夺,迫使其改正违法行为。
5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多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以确保行政法律的有效实施。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强制履行行政法律、行政法规、行政命令和行政决定等规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多种,例如:罚款、拘留、扣押、查封、拆除等。这些强制执行方式都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在实际应用中,行政强制执行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执行过程合法、公正和有效。
行政处罚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否收费?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 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三)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当然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3)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文章分享结束,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