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家属要怎么跟医院解决?
过于你的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第一,要看你在那家医院了,在小一点医院处理起来快,医院也愿意尽量处理掉,假如在大医院,你是平民靠边站,医院嘴大,你嘴小,全部是狡辩,推脱责任,医院不怕你闹,闹了抓起来,医院说叫你起诉法院,你愿意去哪里告去哪里告医院不怕,第二,医疗医疗起诉不是那么简单的,要经过漫长的等待,起诉费,律师费,鉴定费,没有个几万搞不定,赢不赢还是一回事了,打官司有风险,输了几万块钱泡汤,赢一点点或判个医院赔偿个百分之10-30的,基本上差不多挣一点点,有什么必要,生活在中国就算你遇到个坏医生你也没有说理的地方,医院玩的手段你起诉吧,医疗纠纷只有遇到的患者才会明白,里面水太深,假如小小的医疗纠纷我建议你就忍气吞声,假如你不是为了钱,为了找一个说法,可以起诉玩玩
做为多年省、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谢邀回答此问题。
医疗事故分责任事故与技术事故,前者更严重一些。
就小编提出的问题看,显然和医院的沟通已经失败。
但一定要搞清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起码要有以下三种不良后果:
1.导致病人功能障碍;
2.导致病人身体残疾;
3.导致病人意外死亡;
各省市医学会都有“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
如果和医院协商失败,可以去当地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提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收取一些费用,我们这是几千元)。
然后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该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用,可用于做起诉依据。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对当地医学会的鉴定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省医学会“医疗鉴定办公室”进行再次申诉,该鉴定结果为终审。
可以用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l、和医院协商解决。
2、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解。
3、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4、到法院进行司法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具法律效力同时也还可以进行司法确认,时间短、效率高、患方利益可协商中最大化。
发生医疗事故一般怎样解决?
首先可以找医院协商,可以去找医患办,或者医调委。如果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要求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有三种途径,一是患者和医院一起委托当地的医学会,二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委托医学会,三是找当地的卫健局,由卫健局移交。
一、 一般医疗事故分为因医生个人的医疗技术与能力(含对疾病的发生与发展与判断不可预见预测)而产生的医疗失误,与另一种属于医生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未能采取应采取的相应措施避免给患者造成不应有的身体与精神伤害(乃至死亡)的责任事故。
二、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的目标是一致的,但在治疗过程中的角色定位中,病人认为自己是“花钱买服务”的我交了住院费、手术费就应当达到预期治疗的效果,出现意外就是医疗事故。这种对医生求全心理与医学科学的发展对疾病的认知与认同是不一致的。常见手术出现麻醉意外、术后併发症的概率是存在的,因此医生必需在术前将一切不良预后与风险告知病人与家属并要求签字为据。目的在于一旦出现医疗意外,不至于让病人产生是由于医生在治疗、搶救、干预过程不作为、失职而产生的责任事故。
三、一旦发生医疗意外时,病人与家属可依据相关医疗文书、向当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医疗鉴定。要求具有专业背景的苐三方机抅及时介入事件的调查取证、分析评估,甚至通过屍体解剖、病理、检验等手段与方法,论证因果关系存在合理性,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鉴定意见。
四、由各省市成立的医疗鉴定委员会出俱的《医疗鉴定意见书》具有法定价值,它代表所在地对医疗事件的评判的水准。医患双方可从中了解事件的原委,了解医生所釆取的各项治疗措施是否适时、符合医疗操作规范,在某个环节违背医疗操作常规、或出于医疗责任给患者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等,作出让医患双方分清是非的基本判断。
五、只有在完成医疗鉴定的其础上,患者及家属才能以事实为依据表明自已对事件的态度、对医院的主张。而不是一旦发生意外,不分青红皂白,便随性在门诊挂横幅、在病房设灵堂、甚至聚众打砸医院、伤害医生,理直气壮地扮演“闹医”角色,是非常错误的。
六、那怕同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有偏坦、甚至做出的评估不符合客观实际,允许患者及家属向上一级鉴定委员会提出复议复审。
一旦被认定为属某级某等的医疗责任事故,患者及家属可与医院协商赔偿协议,无法达成补偿共识时,病人与家属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医疗诉讼,依法维护自身的健康权与生命权。谢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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