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捕捞业的管理办法有哪些
农业农村部公布了《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这对我国渔业有哪些影响?
我直接说说新颁布的与老的有何区别吧。首先我感觉无论是老的还是新的,其中规定的我国渔业实行限额捕捞说实话,到现在也一直没有实现。新的规定了渔船持有人必修是沿海地区的,户口是内地的不允许过户,还有就是灭失渔船的必须在一年之内申请新的网批,否则马力将作废,这一点需要渔民朋友们特别注意。
感谢邀请。近日我们从最新渠道了解农业农村部公布了《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其实,我国在2002年就已经颁布实施了《渔业捕捞许可证规定》,此次规定的出台是对渔船管理和扑捞许可制度进行了完善修改后的新规定。
它的出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放宽管理服务改革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对提高新时代渔业发展和国力水平有重大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渔业大国。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非法造船,船证不符,无序流通,异地挂靠等突出问题。给渔业生产秩序和安全管理造成很大的困难。渔业资源总量逐年下降。完善后的规定可以规范渔船管理秩序,保证渔业资源永续利用,规范渔船,渔业生产秩序,严格控制捕捞强度。
这次规定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加强渔业规范化管理。
实施以船长为标准的渔船分类方法,实现与国际管理规则接轨。不得跨海区生产,不得跨海区买卖,小型船不得跨省买卖。
二是下放审批权限。
在渔船使用的船网工具方面的管理,下放到省级渔业管理部门。将特种养殖或者是其它需求捕捞重要经济价值的鱼苗或是怀孕母体的专项许可证,休禁渔期间的专项捕捞许可证等下放到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核发。
三是便利于民群众。
渔业管理部门向全社会开放,办理业务事项实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服务,渔船证书,证件的申请,审核,审批,发证等全国一网通办理,大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
四是规范审批行为。
规定申请人户籍地和法人登记地,申请办理与渔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人户籍所在地应与企业登记地一致。
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对捕捞日志的内容,提交方式规定,处罚措施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确保该制度的实施具有可操控性,建立失信惩罚制度。
这一规定的实施,对我国的渔业资源保护工作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为可持续发展,物种保护等方面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是利国利民的大好政策,所以我们要认真的实行相关规定。
海鲜禁止捕捞有哪几个部门管理
海鲜禁止捕捞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这些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协作,以确保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渔业部门:渔业部门通常是海鲜禁止捕捞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的渔业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他们负责监管渔业活动,包括捕捞、加工、销售等,以确保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包括对海洋生态系统的监测和评估。他们负责制定和执行环保政策,以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
海洋管理部门:海洋管理部门负责海洋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规划,包括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他们负责监管海洋活动,确保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止过度捕捞和滥捕滥捞现象的发生。
边防和海关部门:边防和海关部门负责监管边境和口岸的出入境活动,包括海鲜产品的进出口。他们负责查验和监管海鲜产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防止非法捕捞和走私活动的发生。
除了以上部门,还有其他相关部门如科研机构、社区组织和公众等也参与海鲜禁止捕捞的管理工作。科研机构负责开展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的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社区组织和公众则通过参与海洋保护活动、提高环保意识等方式,共同推动海洋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总之,海鲜禁止捕捞的管理是一个多部门协作的过程,需要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努力,以确保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