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异议后重新定开庭时间的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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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原法院开庭时间是否有效?
你说的“原开庭时间没有变”我感到有点疑惑。正常情况下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你收到诉状15日内,提交答辩状时一并提出的。既然有了“原开庭时间”,说明你原先的异议没有传达到法院那里。不过现在的情况下,你仍然可以向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申诉。
山西太原华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锐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后10日内提出上诉,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其中,对被告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裁定,原告可以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应采取速裁方式审理。经审查认为上诉人提起上诉的理由明显不成立的,应在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驳回上诉裁定;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有不同意见的,也应在立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二审法院应在裁定作出后,立即通知一审法院承办法官,并在三日内完成退卷工作。需要移送管辖的裁定,应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完成案卷移送工作。所以应该是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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