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上班合同到期厂里不给签了该怎么办(在工厂合同到期不签,工厂要赔钱吗?)
工厂停工工人合同到期怎么办?
工厂停工工人合同到期了,如果工厂考虑将来还会用人的话,想继续留用工人就提前30天通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的情况适当的调整员工的工资,但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再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不打算留用员工了,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并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工作交接完,公司不给办离职手续,无赖公司,我该怎么办?
对待这种流氓公司,作为一个工作7年的人力资源工作者,建议你操作如下:
1、找到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明(具体咨询下当地劳动仲裁或者劳动监察,12333电话问下地方然后再去)
2、通过劳动仲裁起诉公司:1、没有给你缴纳保险,需要给你吧所有社保给补上;2、试用期到期没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岗位要求那就要支付给你补偿金;3、限期给你办理离职手续。
你对这种公司仁慈,只会让受害者越来越多。纵容他们的嚣张气焰。
在工厂上班但合同到期后公司却没让再签合同,员工该怎么办?
别人的看法对你来说都是建议,这个还要看你自己的想法。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该提前通知劳动者,一个月内续签劳动合同。否则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承担双倍工资责任,一直到一年期满,最多需承担11个月的双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自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辞退劳动者,就要承担更多的经济责任。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到期未能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这个时候主动权在劳动者手中,可以以劳动仲裁途径主张双倍工资,并且是百分之百的胜诉。是否继续保留劳动关系需要劳动者自己决定。
个人建议是离开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这种表现一是不正规,管理松散不规范。二是对单位本身和劳动者的不负责任,一个不负责任的用人单位,也不可能有长远的发展和前途。
个人建议,仅供题主参考!
不请自来了,哈哈。
单位不跟你续签合同这是好事呀,先不用管别的,继续在工厂上班,看工厂到底怎么说。等过了几个月之后,找单位的人事或者你的主管问问,看单位要不要续签合同。之后的话就要分两种情况了。
第一,单位愿意跟你续签合同,而且你也想继续在这个单位上班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不用搞了,签了合同继续干就是了。
第二,如果你已经不想在这个单位上班了,那么就不用管签不签合同了。直接去劳动仲裁吧,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当然,后面上班的这段时间,你要把上班的证据拿好哦,比如说每天的考情之类的,可以自己拍照或者什么的,反正是要自己做好取证工作。
当然,这个东西也要看,如果你是在这个工厂上了七八年班了,那么你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是要给你七八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的。与双倍工资相比,还是要自己算算清楚这笔账的,到底怎么样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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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没找你签劳动合同,最好的办法你暂时不要找他,正常上你的班,未签合同期限超过一年,不但公司要给你双倍的工资,还要给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到时公司不给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给你双倍工资,可去劳动局告他,打官司200%的赢。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签第三次,员工该怎么办?
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1、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扩展资料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