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中劳动合同没签怎么补偿金
- 被公司辞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没有合同就没有补偿,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 签的劳动合同有竞业协议,没给补偿金,合同有效吗?
- 六十岁以上不签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 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被公司辞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没有合同就没有补偿,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那你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劳动法规定所有用工企业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保险,他没有与你签合同,那你直接去劳动仲裁告他,拿出你在企业工作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记录、证人等),同时,由于没有签订合同那企业基本也不会给你上保险,所以,你还可以要求企业给你补交保险并赔偿相应损失!
尽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没签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检查部门未处理或无法处理,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天起诉到法院。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知道是你很傻很天真,还是公司很傻很天真!不懂上网搜下啊。
看看2008年1月1号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是怎么写的:
第七条规定: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照上述法律条文,你可以有以下选择:
1、如果你工作未满一年,你可以向公司人事部门陈述,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辞退无效,你可以要求继续参加工作,并要求公司支付之前参加工作时间的两倍工资。如果工作超过一年,无正当理由辞退,你可以要求进行参加工作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你在公司工作期间双倍的工资。
2、如果你不想在公司工作,可以直接要求公司支付你在职期间的双倍工资,如公司不愿意支付,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寻求帮助。
首先你要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的事实。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流水什么的,证明你的收入来源和工作时间。这一块应该是劳动局管的。最后建议你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头条@几个法律大咖也行。
签的劳动合同有竞业协议,没给补偿金,合同有效吗?
第一个问题,竞业禁止是完全是双方自己自由合意达成的,自然也可以自由取消,签订解除竞业禁止协议的书面文件当然可行。
第二个,《劳动争议解释四》规定最低补偿金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平均工资的3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且各省市也对补偿金有不同的规定,但最低都应在30%以上,上限则没有规定。对于低于约定标准的补偿金条款是否无效,司法实践中尚未形成统一观点,但若补偿金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则肯定无效。至于先与后的问题,如两份协议无特殊规定则以后一份为准。
第三个,是的,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仍应执行竞业禁止协议。
六十岁以上不签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六十岁以上、已经超过男性法定退休年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只能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你达到60岁以上、单位可以与你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对60岁以上的员工、已经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保护范围、单位不用补偿其未签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60岁老人到了退休的年龄,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企业对被辞退的违纪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辞退后,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按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是年龄限制的,而且这个限制一般是在六十岁以下,作为六十岁以上的员工,一般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很难得到相应的赔偿,并且六十岁的员工也购买不到工伤保险,所以,不同的情况作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在公司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劳动者在违反公司制度后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的,如果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还需要对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反之则有。(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用于规范公司全体成员及公司所有经济活动的标准和规定,它是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具体化。公司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任何人、任何部门都必须遵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