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撤回的条件是什么[行政处罚决定撤回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法律百科 2025-07-2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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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行撤消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 行政处罚撤销的五种情形?

自行撤消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该局有权自行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只要做出撤销该行政处罚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就可以了,撤销后该局可以对同一违法行为再次下达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槛用职权的。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撤销的五种情形?

1、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不必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2、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因改变了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必须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3、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错误时,如本文前述案例,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

4、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事实不清或证据不确凿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重新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在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再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新作出处理决定,重新履行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在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之前,我们执法部门是可以重新调查取证,重新作出处理决定的,这也是符合行政处罚法要求行政机关主动进行纠错的精神的。而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我们执法部门是不可以自行收集证据的,即使收集了证据也是无效的,但主动进行纠错却是符合行政处罚法的原则和要求的。

5、如果发现行政处罚的程序出现错误时,如检验报告送达后未满15日或责令整改未到期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行政相对人对检验报告提出异议或对责令整改未到期就处罚提出异议,致使该案处罚在程序上存在严重缺陷,此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再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新作出处理决定,重新履行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6、如果发现因没有管辖权而导致行政处罚决定错误的,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按照案件移送的规定将案件材料移送给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处理。我们虽然无权处理该违法行为,但不表示其他有权处理的部门不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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