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成立怎么处理
- 员工自愿辞职,写了辞职报告,但不签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 如果签了劳动合同也办了入职手续还没开始上班,却不想去了,会怎样?
- 去小公司上班对方不给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还有必要去上班的吗?
- 公司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迟迟没有安排工作,我该怎么办?
- 在公司劳动合同没到期公司不干了怎么办?
员工自愿辞职,写了辞职报告,但不签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给你就投诉到人社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签了劳动合同也办了入职手续还没开始上班,却不想去了,会怎样?
签了劳动合同却未上班,属于劳动关系未正式建立的情况。如果不想去了,直接通知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就可以了。劳动者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认真想好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不履行劳动合同不会在法律层面有什么大的影响,但对个人的信誉始终是不好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去小公司上班对方不给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还有必要去上班的吗?
看你年纪和工作内容了,如退休了,签不签劳动合同都是劳务关系,只要给发工资就无所谓了;如没到退休年纪,看每个月是否正常通过银行转账发工资,是否交社保,如现金发工资,且不交社保,若有别的工作机会,赶紧撤吧,劳动合同都不给签,这得是多不要脸的公司,还能期望别的吗?如不是正式员工,在临时性、辅助性岗位工作,不签合同就不签,只要不拖欠工资,别的都好说。
公司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迟迟没有安排工作,我该怎么办?
具体要看你的劳动合同怎么写的,公司出资培训你了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除开上述规定,你根据劳动合同法30条至50条自己看看是否符合吧。一般情况,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信并且办理工作交接是不违约的。
在公司劳动合同没到期公司不干了怎么办?
“公司不干了”在理解上有些歧义,可能存在两种解释。
第一种理解,公司倒闭了。国家有规定,企业倒闭需要完成清算,剩余资产首先用于支付工资,其次还外债,剩余的钱股东才能收回。
但是公司倒闭很难找到人,如果一定要追究,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第二种理解,单位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也没有兼职被公司警告,单位如果提前30天通知你,到期结算工资和补偿,就可以了。如果现在通知马上走人,在前面的基础上多加一个月工资。
如果是因为你犯错被公司开除,只结算工资,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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