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流程
执行案件中如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在执行案件中,如果需要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首先,申请执行人应当向执行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被执行人为股东。
其次,执行法院应当依据法律程序进行裁决,确认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参与执行,并通知被执行人及股东。
最后,在执行程序中,应当分别向被执行人和股东实施执行,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要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首先需要确定股东与被执行人之间存在直接关系,即股东应为被执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或直接受益人。
然后,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申请,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股东与被执行人的关系,并说明追加股东的理由。
法院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理由,决定是否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通知股东参与案件。一旦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其财产也可被执行,以满足债权人的要求。
在执行程序中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
追加虚假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如果公司的股东存在虚假出资的行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如果公司的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在执行程序中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常见情况,但具体条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确认。在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和依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可以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抽逃出资的,可以请求其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其他法律途径。这就是执行案件中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方法。
申请追加股东执行都需要什么资料?
1.申请人欲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追加申请及证据材料。
2.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会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
3.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理由成立的,裁定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认为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追加申请。
4.申请执行人或被追加的股东对追加裁定或者驳回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由人民法院按照诉讼程序审理。
5.人民法院经审理,做出追加或不予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判决。该判决可以上诉,二审生效。
法院强制执行,怎样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法律规定可以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如下:
(1)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
(2)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3)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该原股东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4)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可以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5)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可以申请追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公司被注销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歇业等解散事由后,其股东无偿接受其财产,致使该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或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7)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第三人书面承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可以申请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以上七种情形,其中第(1)(2)(3)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第(4)则由被追加的股东提供证据;第(5)(6)(7)基本上很少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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