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有财产怎么分割(离婚后共有财产怎么分割呢)
离婚协议约定“双方无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后能主张分割财产吗?为什么?
法律规定离婚一年内可以主张分割财产,但是如果法院认为主张的理由不成立,会驳回请求。作为主张一方,应该证明离婚协议时,并不清楚所主张分割财产的性质,即共同共有,必须有相应的理由才可以。
离婚协议上约定的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不等于实际上没有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有证据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当然可以要求分割。根据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8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但适用上述规定时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一是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对共同财产并不知情,另一方也没有明示有共同财产。二是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对在一方名下共有财产都是明知的,对方没有隐瞒,却签订了“双方没有共同财产”的协议,视为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归属进行了确认,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再提起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法院不会支持。
婚内经济独立的人,在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共同财产?有何法律依据?
这样的情况下,题主对‘’婚内经济独立‘’的概念有误解!
法律规定,婚姻双方没有对婚内财产权属予以依法约定的,除法律明文规定的婚内取得的财产为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的除外,婚姻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依据题主描述的情况,离婚双方并没有约定婚内财产分别所有制,题主所称‘’一方婚内经济独立‘’是不为法律认可的。因此,离婚时应将双方婚内取得的财产予以界定相加为夫妻共有财产,同时将婚内的共同债权债务予以界定清理,债务余额应以夫妻共有财产予以清偿,债权余额则纳入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如果一方婚内违法行为符合离婚时不分或少分夫妻共有财产之法律规定的,应当出具证据予以证明,并请求法官依法对对方婚内违法行为给予惩罚性的共有财产分割分配方案。
现行法制,是婚姻中财产共同共有,区分所有是例外,此例外需要相应的书面约定及现实中的证据加以佐证;双方针对财产的分割焦点或差距有多少,双方是分了一部分,只是可能男方觉得分配得与现实不对等而已,而在离婚事件中不能完全按商法的原则来均分,毕竟夫妻一场,离婚自有原因不去多讲,相忘于江湖,据讲述应是无婚生子女,对双方也是一种解脱!当事人常在咨询中会请教律师胜率,胜率是指通过诉讼解决问题要考虑的一件不能免俗的大事!何为胜,关键在于当事人自身的考量,书过上传,双方是同意分财产的,焦点在于怎样分,确实也分了一些,这个差距有多少,能妥协接受多少,这些想下来再考虑诉讼的成本,诉讼费或评估费及越来越贵的律师费,再想一想胜能得多少,是真正的所想要的胜吗?
谢谢邀请!
深圳婚姻与财富保障律师根据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来直接解答这个问题:
婚后财产是共同共有,离婚的时候会予以分割。当然如果婚姻期间双方有协议明确各自财产各自所有,或财产都归或部分归一方等相关约定,就不在此限了。
对于你父母的出资,你要看下案件的证据和诉求等具体情况,区分是借款还是赠送。因这里面涉及到诉讼策略方面。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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