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遗嘱方式的效力最高的是什么
遗嘱分几种,哪种遗嘱的效力最大?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其他遗嘱形式效力相同,同时存在时,以最晚的为准。但目前已经完成起草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增了录像遗嘱,并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请关注。
什么样的遗嘱形式才具备法律效力?
遗嘱,是按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对生产财产进行处理的承诺。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起,遗嘱即开始生效。
合法的遗嘱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及危急时的口头遗嘱。在这些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不代表必须公证,只要符合要求,自书遗嘱同样有效,且不是必须公证。
由于遗嘱的种类不同,立遗嘱的程序也略有不同: 比如,自书遗嘱,由本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上日期即可;
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公证遗嘱,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人住所办理。
谢谢邀答!遗嘱只有具备合法的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不少人选择以写遗嘱的方式来对自己去世后的财产预先处理。但常有因对遗嘱法律规定不了解而导致所立遗嘱无效,不仅愿望未成,还有可能引起子女纷争。
首先,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所以《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其次,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一定要表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这也是体现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保护。
再次,处分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界定了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公民个人财产,凡是违反这一条规定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充分说明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遗产只限于个人财产,凡超越这个界限的无效。
另外,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一是遗嘱不得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这部分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剥夺其继承权,无异于造成其生存危机,因此剥夺这种人继承权的遗嘱无效。二是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五条“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当从继承人继承遗产中扣回”,也就是说,扣回胎儿应继承的份额后,其他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才有效。三是遗嘱内容不得违反其他法律。
同时,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特别是采取代书遗嘱时,一定要慎重。一是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二是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代写人不能是见证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三是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当然,为了保证遗嘱的合法性,最好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免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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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作为公职律师,我来答一下。
订立遗嘱的过程中,形式合法是其中重要内容。
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应该请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强的。公证机关对遗嘱的内容要保密。
二、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有立遗嘱人亲自填写。不过,由于字词的理解差异,很容易产生遗产纠纷。
三、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主要发生于立遗嘱人不太方便自己书写遗嘱的情形下。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代书遗嘱的内容应当向立遗嘱人宣读并签字确认。
四、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也必须由两名见证人在场。要求比较高。对录音环境的场景描述,对见证人的特征描述,都是必须的。否则,录音遗嘱不发生效力。
五、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一般是危急情况下发生。必须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才可以。
遗嘱的内容较多,除了形式合法,还包括主体合法,客体合法,内容合法等。
建议如果想不发生纠纷,最好做公证遗嘱,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代书遗嘱由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一人代书。
录音遗嘱由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
口头遗嘱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之,且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紧急情况消除以后,应通过书面或者录音方式立遗嘱,原来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几种方式均可经过公证。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进行录音遗嘱时,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经过见证的录音磁带应封存起来,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在封条上签名。
4、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另遗嘱要想具有法律效力,不仅形式要合法(见上面回答),还要主体合法、客体合法、内容合法。
(一)主体合法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二)客体合法 1、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遗嘱就要部分或全部无效;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三)内容合法 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2、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京悦所夏烨、袁月)
(一)主体合法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二)客体合法
1、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遗嘱就要部分或全部无效;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三)内容合法
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2、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
(四)形式合法: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
其中需要书写的,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
公证遗嘱经公证机关办理,效力较高,按公证程序办理即可立遗嘱人不必担心遗嘱的有效性。
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根据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亲笔书写,须注意全文都应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代书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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