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存款是否共同财产
结婚后有过存款,现在要离婚了钱没有了,以前的存款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有的工资、福利、房产,包括银行存款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从上述问题来看,”现在要离婚了,钱也没有了“,这个”钱“是怎么没的,并没有说清楚。笔者把它分三种情况:1、”钱“用于生活开支了或用于开店或还债(正常债务)了,这种情况就是真的没了;2、”钱“被对方转移了,这种情况就要注意留好证据(离婚时向法院提供),这种情况属共同财产;3、对方提供虚假的债务或一方签字的债务,同样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这种情况也属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上写了没有共同财产,事后上诉要求分割,可能性大吗?
具体能否分割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进行审查判断。但是,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肆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取证?
夫妻都有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权,也就是一方有权花掉夫妻共同财产。
另一方对一方花掉财产有异议的,可以出示证据证明,一方花掉的财产并没有用于家庭花费,而完全是用于一方个人所需,那么花掉财产的一方就需要出示证据证明他花掉的财产确实是用于家庭的,如果他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而另一方提供的证据却证明一方花掉的财产是用于他自己个人所需的,在离婚时,法院还是认为一方花掉的财产依然存在,另一方应该分到一半,也就是花掉财产的一方需要拿出花掉财产的一半财产给另一方。
而如果花掉财产的一方有证据证明他所花费的财产都是用于家庭的,那么另一方是不能要求在离婚时花掉财产的一方给于另一方补偿的。
还没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肯交出该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好,一方不愿意离婚,但没有共同财产,一方提出要十万作为补偿,这种事很难,夫妻双方如果能和平的处理更好,如果不能只有通过法庭来判决。感情不好再将就在一起也很难受。一方不愿意还想将就就拿十万赔偿来作为要挟,这种人很卑鄙龌龊。如果没有什么好办法,另一方也不愿意拿这么多补偿,那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你们也没有小孩来共同抚养。补偿一点应该,但狮子大张口就不要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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