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保险算共同财产吗
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特别约定,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如果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取得,无产权约定情况下,应当夫妻共有
很多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才是财产所有者
所以,在投保时,能指定受益人的请指定受益人,否则后期会比较麻烦
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私信我
保单的12个法律优势:
1.专款专用
2.不被查封冻结
3.不被罚没
4.不需纳税
5.不得随意质押
6.不纳入破产债权
7.不得强制还债
8.不属于遗产税征收范围
9.个人专属资产不因离婚而被分割
10.永远不存在争议的私人资产
11.受益人明确并可以变更
12.规避纳税额度
如果没有婚前财务协议的情况下在婚姻存在期间购买的保单,每张保单的现金价值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别注意,这里说的是现金价值而不是保单保额。
一旦,被保人出险比如投保人是丈夫,被保人是妻子,妻子不幸患癌得到50万的重疾理赔金,这50万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
希望对你有帮助
社会医疗保险是否属于夫妻之共有财产?属于是否可以互用和继承?
谢邀!
保险不可以共用,但是可以继承,保险生存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人,其他人无权干涉,包括投保人也不可以代替被保险人。
继承也得是被保险人身故金,而不是提前给付的保险金,例如:被保险人发生了重疾,保险公司提前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额,只能打到被保险人名下的账户上,别人休想带领。
如果不幸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者疾病未抢救过来,那么保险公司会根据保单受益人依次予以赔付,如果位指定受益人,那么会按照法定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妻子、儿女、父母,他们会均分保险承保的保险金额。
保险理论上说,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并拥有的这一部分财产。
如果我们的社会医疗保险是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可以视为共同财产。不过医疗保险使用的比较少,更多的是养老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但是医疗保险有其特殊性,医疗保险保障的是参保人的权益,而不是家庭的权益。不能说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而违反基本的参保要求规定,给非参保人报销。
比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在现今的情况下,很多省市都规定了可以家庭共用。尤其是二代医保卡设置了密码,凭借密码认为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了。
正常来说,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只能用于参保人购买药品、住院消费使用。借给他人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属于骗保行为。尤其是一些药店给人套现,这些都可以进行举报投诉的。国家医保局还会给你奖励。
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视为共同财产。当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现金使用的话,家庭内部可以互相支配。
养老金待遇不能够划分的,可以在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予以适当照顾。
综上所述,社会医疗保险确实属于共同财产,但是这份财产的使用是按照社会保险使用的有关政策进行限制的。
婚后自己给自己买的商业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一般来说投保人、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一般在合同订立之初就已经明确了。
但如果离婚时出现财产纠纷,那么就需要客观的来看待这个问题了。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但保险区别于别的财产,不便分割,所以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做好投保人变更(如果投保人是配偶、自己投保的不用变更)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通常为所缴保费的一半!这一点有别于保险金,保险金是保险公司赔偿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资金,归属于一方的资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的保险如果离婚时会把保单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如果选择退保,则分割保单现金价值,也有的是要求补偿一半的保费给另一半,看各地的律师和法院判定,保单的其他利益归属于被保人。题外话:可以尝试夫妻相互投保,1、保险保障更加全面;2、如果离婚,将两份保单的投保人变更即可,省去一些纠纷问题。婚姻存续期间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依照上述规定和我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保险分为产险和人身保险,产险是责任险,例车的三责险,出险了,保额内给付。不出险,保险期限一到,自动失效。这个大家都明白,人身保险应记住下列8个字。一单、两责、三金、四人。
一单,是指所鉴字保险单。两责,即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鉴字前务须祥细阅读。三金,第一是保险金,也就是你所交的线。第二是生存金,也就是说活一年能得到多少年,生存金分为两种红利分配给投保人,返还金分配给被保险人。第三是满期金,满期经付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第四,四人。第一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第二是投保人,也就是鉴单交钱的人。第三是被保险人,也就是签单的标的人。第四是受益人,也就是标的身故后领线的人。中途撒单,钱归投保人,满期钱归标的被保险人。请题主按我的提示,在一张白纸上画出四人图,自然明白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关于你所提的这个问题,已经有相关的判例。——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人寿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不过这种“夫妻共同财产”比较特殊,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如果夫妻离婚,在保险合同没有退保的情况下,保单持有人应该将累计所缴保费的一半返还给非保单持有人;
如果夫妻离婚,在保险合同已经退保的情况下,应该将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进行平分。
以上这两种处理方式的理由是什么呢?
在婚姻存续期间,给被保险人购买保险产品所缴纳的保费是用夫妻的共有资金支付的。如果没有购买人寿保险的话,夫妻离婚时是可以将这笔“共有资金”进行平分的,但因购买了保险导致这笔“共有资金”被保单持有人所独自占有,这是不公平的。所以,如果保单没有退保的话,保单持有人应该将累计缴纳保费的一半“折返”给非保单持有人;如果退保的话,应该将现金价值进行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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