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要孩子怎么办理吗(女方离婚要孩子怎么办理吗现在)
离婚四年了,前妻现在找我要一个孩子回去,该怎么办?
撇开以前的恩怨,立足于对两个孩子的教育培养的角度哪种方法更有利而考虑。若她目前的境况,给她一个小孩,完全可以抚养与教育好小孩,那么可以考虑给她一个机会。这样你也可相对减轻了一些时间,人力,财力的负担。若她的境况不具备该有的条件,那么你可坚持当初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律约定来执行。这件事的处理鉴于小孩均年幼,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能力,只能依你享有的监护权的权利,综合判断利弊关係后,做出正确的抉择。望你三思而行。
养育孩子应从有利于孩子出发考虑,如果你经济困难无力抚养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给她一个,否则不但不应给还应要回以往和未来她应支付的抚养费,孩子不是物件,需要一个完整童年,父母的家庭已破碎,别让兄弟姐妹相处有玩伴的童年环境再破碎,真要兄弟姐妹分离,你给她一个,她也不懂不会爱所给孩子,还会不再关爱你所养另一个孩子,这样后果自然不是你愿看到的。真的爱孩子可以多关心,真正关心,多探视,多交流,用爱唤回孩子,而不是因自私的原因夺人所爱,用自私要挟亲情。
她可能特别想孩子了,也可能感觉现在有能力了。所以,男人必须懂得。生孩子女人远比男人辛苦。十月怀胎,一朝分娩都不容易。女人只要有一分的能力,都可能不舍得孩子。所以,当初离婚她没带孩子一定是觉得特别困难,不得已而已。
所以,建议你让她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愿意,给母亲一个孩子,是最大的善意呀!如果孩子不愿意,就告诉她,她什么时候想来看孩子都允许。如此,相信她一定会感激的。
离婚几年后女方又要孩子了怎么办?
我个人认为离婚几年后 女方又要孩子了 就不关你的事情 。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离婚几年以后 女方又要孩子 肯定不会找你的 。女方肯定是又有中意的男人 才会考虑要孩子 。作为离异的一方你自己也应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
一几年后,女方又要孩子了,怎么办?
离婚几年后,女方又要孩子了,既然离婚了,女方又要孩子了,就让他叫呗,因为你们已经在法律上不是夫妻了,而且女方也有权利在自己的另一半,也有权利再要孩子,这是作为一个女人生而育女的权利,我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办了
離婚幾年後,雙方又要孩子了怎麼辦?這個問題我可以給你回答,你說離婚幾年後,雙方又要孩子怎麼辦?我認為吧,你們的孩子本來是法院給誰的撫養權,就是誰的撫養權。如果再有一方想要孩子,那就像法院去吧,到法院去申請起訴。也得根據孩子的意見,不是你想要就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