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申诉再审怎样立案

法律百科 2025-09-21 4
今天给各位分享法律规定申诉再审怎样立案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下吧!
  1. 怎么样知道再审是否立案?
  2. 再审申诉已经立案了是什么意思?

怎么样知道再审是否立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裁定再审的,就是对再审案件立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且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或者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超出法定再审事由范围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第三百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决定再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需要中止执行的,应当在再审裁定中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将中止执行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并在通知后十日内发出裁定书。

  一般而言,再审程序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1、立案审查;  

2、实体审理。  实体审理阶段可以调解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解释》  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可以的。“当事人在再审审理中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原判决、裁定视为被撤销”。  但立案审查阶段是否可以调解似有争议。有观点认为,立案审查阶段的任务是审查案件是否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一179条规定的再审情形,并不对案件实体进行审理,而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因此不宜适用调解。  本人认为,根据最高院关于再审程序司法解释  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应当围绕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  在此阶段并不对案件实体进行审理,因此从理论上说,不具备“事实清楚”的条件,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5条之规定,在立案审查阶段似不宜适用调解。  需要指出的是,此处所称“调解”仅指诉讼调解,如果当事人在立案审查阶段就生效判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则法律明确规定是可以的。该规定是最高院关于再审程序的司法解释第25条第三款。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  在这种情况下,再审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再审申请。

再审申诉已经立案了是什么意思?

再审申诉已经立案说明申诉人对之前的判决不满,并且提交了更高一级的上诉申请,而该上诉申请已经被法院受理并且开始审理。
这意味着原本的判决可能会被重新审视并且有可能会被改变。
如果再审申诉被驳回,那么原先的判决则会被维持。
进一步再审申诉是法律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再审申诉可以由原审判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法定代理人提起,且必须在规定的诉讼时限内提出,并且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如果再审申诉获得批准,这也意味着原先的判决存在一定的疑点和不合理之处,此时往往需要重新审理案件,以保证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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