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接受转岗也不离职该怎么处理(员工不接受转岗也不离职该怎么处理呢)
公司精减岗位,要求不愿转岗的老员工自行离职,这个做法有无问题,员工如何争取自己的利益?
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有出具足以证明其不符合本岗位的证据,可以强行要求其转岗,若对方不同意转岗就可以要求其离职,此行为合法。但是必须给予一个月的工资补偿。若没有证明其不符合本岗位的依据,其本人也不同意转岗,公司要求其离职,则给予两倍工资补偿即可避免劳动纠纷。从人性化来说,公司可以根据该员工的情况分析,说明其不符合当前工作的理由,同时帮助他梳理他的职业规划。
职场的套路,合同上你看有没有注明你所服务的岗位和城市,一般你签的合同是你们公司在当地所注册的公司,你服务的对象也是当地,如果没有特别注明需要调动岗位,那么你可以不同意,当然也许会给你在原公司调动岗位,逼着你不干,但时候建议你直接咨询律师并找当地劳动仲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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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科普一下《劳动法》关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同时企业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2.根据上面规定可了解到,首先你应该确认一下你公司的精简岗位的行为原因是什么,是否符合因为“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如果符合这两点,那么企业在提前30天跟你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
另外,公司在要求你自行离职前,确实给了你其他岗位,而如果你拒不接受岗位,在此基础上让你离职,企业也是合规的。但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为主的,文件中有明文规定,对于新的岗位,企业有义务对员工进行培训,如果企业调整了你的岗位又不给你相应的培训,导致你无法胜任,进而逼你辞职,这就属于违规了。所以建议你在充分熟悉劳动法和了解企业的前提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过程中做好资料证据的收集,甚至相关领导找你谈话的时候可以做录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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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自行离职,这样你什么都没有。你可以先拒绝公司要求,然后服从公司安排,等到新岗位后再以无法胜任这个理由去找单位。不管他安排什么考试啊培训啊什么的,你都无法胜任。按照劳动法对于无法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n+1,拿到这笔钱后去劳动局仲裁2n+1,毕竟你是老员工,也许能判下来呢。最后不要听领导在边上吓唬你,其实他们也是什么都不懂还怕死。你真要搞些大事件大处罚吓尿的首先是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