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丢了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原单位被注销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开?
如果原单位被注销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开具需要以下步骤:
首先,与原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劳动关系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开具流程和所需材料;
其次,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离职证明等;
然后,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
最后,等待单位办理并领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如有需要,可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离职证明丢失,原公司不存在了怎么办,怎样在就业局换档?
离职证明丢失,原公司不存在了,可以去社保局查询就业缴纳社保明细表,然后将打印后的社保清单开具盖章后视为证明材料,让社保局交换个人档案!
新公司如果需要本人调档,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员帮助办理调档手续,本人只要出具身份证和缴纳社保明细即可!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用于证明劳动者此时已经没有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应该妥善保管离职证明。
但要是不慎将离职证明丢失的话,此时也是可以再让原单位给自己补开一张离职证明的。
可以请原单位补一张。
目前单位需要当事人出具原来公司的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当事人离职证明已经丢失,原来公司又不肯补办,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一、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出具,当事人不慎丢失,那么是当事人的责任,单位没有义务再次出具。本来,再次出具对单位也没有什么损失,因此建议当事人考虑是否自己有不妥之处,取得单位谅解,以顺利解决该难题。
二、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原单位依然不肯补充出具的,属于单位恶意或者有过错的,甚至违法的,可以通过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的方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或者处理,或者到社保咨询是否已经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备案,通过备案来解决该情况证明。
三、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可以与目前单位说明情况,或者当事人自己书面提出声明,由现在准备接纳的单位来处理
公司注销又重新注册,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赔偿?
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公司注销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的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新注册公司为新的法人单位,因此如建立劳动关系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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