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鉴定费一般需要多少钱]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了,在什么时候进行伤残评定最好?
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人伤害程度的依据;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实践中,出来事故有人受伤是这样做的:第一、尽快向事故处理交警部门递交住院医师出具的伤检报告。第二、需要做伤残鉴定的,待治疗结束后向有资质的机构申请伤残鉴定。
一: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二: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三:按照规定,须在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说白了,就是这次外伤彻底好了,再也不用去医院就诊、复查、治疗。这句话反过来理解,做了伤残鉴定即视为医疗终结,与此次外伤相关的各种医疗费用,对方不再负责赔付。
除了总则有关鉴定时机规定,人损标准的适用指南对于部分损伤要求了最短的恢复期。
比如下肢骨折:这种情况多数按关节功能丧失评残。条款规定,关节骨性损伤为主遗留肢体大关节功能障碍,须达骨折后6个月以上。这里的6个月指的是从受伤当时开始算6个月。
如果骨折愈合不好,出现骨不连的情况,需要一年的恢复期。同样,这个一年也是也是受伤当时开始计算一年。
总的来说,就是结合具体损伤情况、恢复情况及条款要求,选择最适合自己做鉴定的时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提前鉴定吗?
不建议提前做。
因为,因为还有误工费在里面,越后面做误工费可能会越高。
当然,对小伤残可能就会吃亏了。
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不然你可以通过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找律师询问。
本人之前就找他们律师代理过交通案。
伤残鉴定按照事发时间还是鉴定时间标准?
这个没有具体明确,一般按事故发生时为准。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材料要求:
(1) 委托书;
(2) 病史资料:①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②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的均需复印并加盖印章;③X光片、CT片、MRI(核磁共振)片、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④治疗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例);⑤必要时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史;
(3) 交通事故认定书;
(4) 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以往所做过的鉴定报告复印件;
(6) 起诉书复印件以及鉴定申请书或重新鉴定申请书(法院委托的案例);
(7) 送检材料清单一式二份。
交通事故6年还能做伤残鉴定?
可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
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多数情况下不能。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时间限制又因各地规定不同造成时间长短不一。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在治疗结束后十五日内应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出鉴定结果。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自收到鉴定书后的十五日内提起重新鉴定申请。
至于提起申请的时间限制,有的地方规定是自受到伤害起六个月内,有的是三个月,有的是一年,有的甚至更长。
不过多数是限制在一年内。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办理?
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时间,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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