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雇佣关系发生工亡如何赔偿?
雇佣关系发生工亡如何赔偿?@头条生活家
回答:先确定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看双方合同约定,如果雇主没责任,可以不赔偿,有责任按应该承担责任比例赔偿
劳动关系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单位或者工伤保险按工亡标准支付抚恤金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
回答人:蓝妮在成都 2020.5.9
基于你的提问,我们得确定你的雇佣关系是发生在个人和个人之间的雇佣,还是个人和公司之间的雇佣。
1.个人与个人之间形成的雇佣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撑到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信的责任。
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综上,如果你是和个人发生劳务关系受伤亡的,可以根据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这个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2.个人与公司形成的雇佣关系!
第一种情况,双方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工资,并且发生伤亡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符合工伤或者工亡的情况,你需要走的途径是工伤程序。
申请工伤或工亡认定——工伤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工亡不需要此程序——申请劳动仲裁——若有一方不服,那么有一审,二审程序——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不主动履行,就有执行程序。
第二种情况,个人与公司构成的是劳务关系,也就是说工钱是计件发放,不受到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不规定上下班时间。有活你就干,没活你不用来。那么发生伤害后,应该按照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来要求赔偿。
综上,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产生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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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在从事雇佣工作中意外死亡的,原则上,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可以友好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就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2、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工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劳动关系,一种是建筑工地因违法分包、转包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法律对工亡赔偿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雇佣关系一般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赔偿。具体要根据死者年龄户口被抚养人等情况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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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赔偿律师费用怎么算?
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一些劳动者知道自己的能力比较弱,容易影响到自己的权益。为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劳动纠纷律师的支付标准,除少数省市有指导性意见外,大多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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