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在什么时候进行
-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多久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为什么公司要让上班半年后做?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多久能做出认定决定?
- 伤残鉴定等级后多久认定工伤?
-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多久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及时间?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多久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受伤员工可以立即申请伤残鉴定。通常情况下,伤残鉴定需要在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申请,以确保受伤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受伤员工尽快向所在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时间要求。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为什么公司要让上班半年后做?
稳定即可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多久能做出认定决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到做出工伤认定的时限是由《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的。
一、受理时限15日。收到申请后,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告知申请人补全材料,收到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或者《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作出工伤认定结论时限60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鉴定时间等不计入工伤认定时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四、提出行政复议时限60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选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谢邀!工伤认定由单位在30日之内向工伤保险所申报,因为这个问题牵涉到治疗问题,工伤保险所会很快认定(单位催得紧几天就有回复,因为这个问题并不复杂)。而伤残鉴定因有待于工伤伤残程度的康复治疗,所以工伤伤残鉴定以一年为限。
我在国企的安全生产部门工作多年,在有工伤事故时,基本都能直接确认工伤,并按工伤事故的照片文书上报,一般上报后也不会有反复,最多是迟缓补充医院伤情证明。即使是工作场所之外的伤害,符合工伤的,我会收集足够证据帮你认定工伤,不符合条件连我这关都通不过,申报工伤也沒用。曾有一工人,不在工作场所因病瘁死,如果不站在员工一边,家属可能也忽略。我收集了此员工在上夜班时提前进厂区车间向值班长请假去职工医院看病,最后沒走出厂区就倒地身亡,所以给他申报工伤死亡并得到工伤死亡的大笔赔偿。如果他沒进过车间,而是从厂区外的道路由宿舍往职工医院,那么这个工伤死亡就难以认定,我也爱无能助。因为用假材料申报工伤,是按骗保处理的。
伤残鉴定等级后多久认定工伤?
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在工作岗位上于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需要先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得到社保局认可并得到认定书后。等出院后3~6个月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是否构成伤残。如果构成伤残能构成几级伤残。拿到鉴定书之后,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多久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在中国,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工伤认定结果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申请伤残鉴定,超过3个月的申请可能会被视为逾期申请,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方可受理。但具体的时间限制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工会相关人员,以确保您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及时间?
向劳动者工作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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