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的被告
派出所能当原告吗?
答,派出所不能当原告。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不具法人资格,公安机关的法人是公安局局长。
派出所和公安局内设各部门一样,都不具法人资格,但他们的工作应对公安局长负责。
公安机关是执法单位,内设各部门和派出所都可执法,但法人还只能是公安局局长。
不能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主体是公安机关。
派出所是市、县(区)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其任务是管理辖区的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职责是对辖区内的各地段实行治安管理,协助大中型单位搞好保卫工作,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工作,管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协助侦破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它的权限是治安行政管理权,治安管理处罚权,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调查权等。
派出所是否有调解民事纠纷的义务?
派出所没有调解民事纠纷的义务。
派出所可以作为调解的第三方进行调解,但派出所没有调解义务,也没有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也没有强制双方参与调解的权利。
对于一般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节处理。如果是纯粹的民事纠纷,派出所是无权进行调节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具体内容为“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治安处罚法》第九条设定的调解,从理论上讲,属于授权性规范,不是义务性规定,法律授权公安机关视民间纠纷的情况选择调解或移送调解或不调解。因此,民间纠纷的调解不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所以,你们还是不要打仗了。。。。民事纠纷起诉法院看派出所结果吗?
民事纠纷,经过派出所行政处罚的,法院一定会看派出所处罚结果。比如打架造成轻微伤住院纠纷,派出所依据案情,做出行政处罚。但对民事赔偿问题,经过派出所调解,达不成赔偿协议。
当事人可以针对赔偿问题,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派出所的行政处罚进行民事判决。
派出所民警能不能在刑事案件调节民事赔偿?
此事宜分开考虑:
一、如果是治安案件,即不构成犯罪的前提下,对民事赔偿问题可由公安机关调解,调解不成,可诉讼。
二、对于刑事案件,应该在案件审判阶段,即案件已经在法院审理时,被害人一方可起诉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或是如果刑事案件结案,当事人可另诉民事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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