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的月工资指的是什么
公司考勤月是什么意思?
考勤可以按自然月,也可以选择不按自然月,可根据公司的工作性和需要来决定。只要按劳动法的规定休息、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也是可以的,不违法。
1、考勤,顾名思义,就是考查出勤,也是就通过某种方式来获得员工或者某些团体、个人在某个特定的场所及特定的时间段内的出勤情况,包括上下班、迟到、早退、病假、婚假、丧假、公休、工作时间、加班情况等。通过对以前阶段,本阶段内出勤情况的研究,进行以后阶段的统筹、安排等。
2、考勤是为维护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严肃企业纪律,使员工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接前者的定义是能严谨、明晰地来定位考勤,让它能成为严格的规定,和一种制度体系来衡量考勤的标准,否则考勤就什么都不是了
劳动法规定的每月出勤天数是多少天,工资计算天数是多少天?
《劳动法》并未规定每月应出勤的天数,根据《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所以计算可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3、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4、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5、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6、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每月的出勤日,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劳动法在工资结算和工作时间方面的要求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请问现在大家说的月工资,是指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大家口中的月工资事实发工资,也即是到手的工资。每月到手的的工资除去扣除的公积金,保险,养老金等,到手之后在大家眼中才是普遍意义上的工资,其实,公积金以及保险养老金等,都是公司或者单位带来的无形收入,以及年终奖或者精神文明奖,或者奖励性绩效,这些都是带来的工资的补充。
严格来说月工资收入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税前的实际发放的工资(到我们银行卡上的是税后工资),另一部分是单位按比例替我们缴存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有公积金缴存的部分,有的单位还有年金补贴。只是这部分款项在我们的实发工资单里(含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不体现。但这部分金额都是记入个人的社保、医保和公积金及年金帐户的,所以也应该算入我们月工资收入的(只是我们暂时取不出来)。通常人们表述月收入,都会明确说明是税前收入或是税后收入。这两种说法都不包含单位补贴缴纳的那部分金额。但是我们自己要清楚,在我们的收入里还有这部分隐形的钱啊。
月平均工资包括哪些?
个人的月平均工资包括三种。
比如,我是公办中小学教师,我的月平均工资就有三种。
一、月平均打卡工资。
这个工资就是平时按月打卡发放的工资,是扣除“六险二金”之后的实发工资,一般情况下从1月到12月都是比较固定不变的。比如,2018年,我的打卡月平均工资是4851.75元。
二、应发月平均工资。
这个数是上年度12月份的个人应发平均月工资总数,也就是经常提到的社保缴费基数工资,它是没有扣除“六险二金”的月平均工资,肯定要比打卡月平均工资高。
还是以我的工资为例说明,它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教龄津贴。具体数字是6225元/月。比打卡月平均工资高了1400元左右。
三、实际月平均工资。
也就是个人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所有的收入除以12(一年的总月数)得到的数字。一般情况下,这个平均工资应该大于上面的两个工资。
比如,我的实际月平均工资就比上面讲的两个平均工资都要高一些。因为我在年底可以领取一个年终奖,是以应发工资的3倍发放的,不低于16000元。用这个数字除以12,就是比上面两个平均工资数要多出来的工资数。那么,我的实际打卡月平均工资就应该是6100元左右,应发月平均工资就是7500元左右。
我是以公办中小学教师为例来说明的,事实上,只要是缴纳社保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有这样的三种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