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利息能否诉讼时效中断
贷款到期多少天后停止计算利息?
不计算利息除非是你已经把贷款还清了,什么时候还清什么时候不计算利息。只要你贷款不还,贷款利息就不会停止计算的,除非银行认定此笔贷款已经完全损失,不管使用什么方法都不能再收回了,才会进入不生息贷款行列。
贷款从到期日的第二天起,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本息的话,银行就将按照你借款利率增加固定的百分比收取逾期利率,同时还会产生复利,也就是说没贷款到期后不但不会停止计息还会提高你的贷款利率加收利息。
24%的利息可以计算到什么时间?
24%的年利率可以计算到2020年8月20日,这个时间段的年利率按24%来计算是没有问题的。超过这个时间段将按照央行一年期贷款利率4倍执行,也就是它的标准将
15.4%来计算,以上就是对本题的解释和说明。如果大家觉得对自己有所帮助的话请给以点赞吧。
付款时间过长生成的利息计什么费用?
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计入要看长期借款的类型。如果是一次性还本付息,利息费用计入应付利息。如果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就计入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是指自上一利息支付日至买卖结算日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而言,零息债券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贴现债券也可以计算其隐含的票面利率。
利息与时间的关系?
利息和时间成线性关系。
对活期存款而言,储蓄时间越长,所得利息就越多。对定期存款而言,选择的期限越长,即储蓄时间越长,利率就越高,所得的利息自然也就越多。
题中没有说时间,利率一定,本金和利息成不成正比例 我认为不成比例,因为时间不一定,利息不一定,所以利率也不一定.利息÷本金=利率(要一定才成正比例)
如果借款人未在央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利率转换,怎么办?
这个问题最简单了。这次转换不是强制性要求,你可以选择转,也可以选择不转,如果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转换,可以继续执行原来的贷款利率,也就是基准利率+浮动比例。不过建议大家转,而且要转成浮动的。主要原因是市场普遍的预期是利率下行,如果转成固定的,你就永远执行现在的利率了,LPR无论涨还是降都与你无关,转成浮动的,可以跟随LPR的变动调整,怎么选自己决定,选定离手,无法再改。
银行大概率会默认转换为LPR浮动利率。按照央行的要求,理论上来说,应该要在2020年8月31号之前完成房贷存量利率的LPR转换,如果用户在这个时间点没有转换,有一些银行就默认进行了转换,但是允许用户在2020年12月31号之前进行修改。
目前已经过了这个最后的期限,大概率可能是无法再调整了,只能是按照银行默认选择的固定或者浮动LPR利率方案执行了。具体可以致电银行客服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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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款人未在央行规定的时间里进行LPR利率转换,那么就可能会以最后的截止时间为转换日。也就是以20年8月的LPR为标准进行调整。这对于采用20年或30年利率不变的按揭房贷者来说,应该是没有太多问题的;可是,对于一些数年调整一次的房贷者就可能会吃亏。
为什么说对于一次性确定利率不变者没有影响,这是万变不离其宗,利率自始至终还是那个利率,本息一毛钱也不会增减。
可是,对于数年要变利率的房产按揭贷款者来说就有一些区别。为什么呢?
尤其是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企业和DF的债务逐步增加,需要不断地通过调低LPR和存款基准利率来刺激经济增长,释放货币流动性。以20年1月的5年以上LPR利率4.85%,20年2月下调到4.75%。假如在20年8月直接下跌到了4.45%。而且,鞅哥认为,2020年8月份的这个调整截止月的LPR一定不会太高,甚至是越低对银行越有利。
这样假如在20年2月以4.75%与银行签约原来5.25%的贷款利率就是变成了LPR+0.5。可要是到了还不签约,就可能按照到期了强制自动调整,如为4.45%,那就变成了LPR+0.8。虽然在本利率期内不影响,可一旦到了下一个利率调整周期就有变化了。
比如到了10年后,2030年的LPR为3%,利率下跌是趋势,存贷款利利率都一样。那么,在2月份转签者利率为3.5%(LPR+0.5)。可8月自动调整的就是3.8%(LPR+0.8)。这样利率就要高出10%。
其实,这种带有强制性约束条件的政策性调整,没有必要拖拖拉拉。这是我国货币全球化的第一步,就是国内利率市场化。也是必须走的道路之一。而且,在未来的3~8月的几个月内LPR下调的趋势还存在。这样对于数年调整一次的客户来说是越快越好。而一次性定利率不变者道也无所谓,爱调不调也会自然调整。